上海市野生动物保护协会:
沪野协[2005]3号《关于上海市野生动物保护协会更改业务主管单位的请示》收悉。由于原市农林局这一职能已移交给新的上海市绿化管理局(市林业局),根据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条例,同意你协会提出的业务主管单位由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变更为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望你们接到批复后,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二○○五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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