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上海市2008年长江河蟹专项捕捞管理工作总结》的报告

产生日期:2009-01-20 02:19      来源: 上海市渔政监督管理处

上海市水产办公室:

    上海市2008年长江河蟹专项管理工作已结束,现将总结上报。

    附:上海市2008年长江河蟹专项管理工作总结


上海市渔政监督管理处
二○○九年一月二十日

上海市2008年长江河蟹专项捕捞管理工作总结

    为了贯彻《长江渔业资源管理规定》,切实履行《长江生物资源养护论坛上海宣言》,按照《关于加强2008年度长江河蟹专项捕捞许可管理的通知》(国渔船[2008]77号)的精神和市农委、市水产办的统一部署,我们以维护渔场生产秩序,保护河蟹资源和控制捕捞强度为重点,精心部署,严格执法,充分履行渔政管理职能,较好地完成了预定的工作目标。今年河蟹管理中查处违规案件27起,罚没款10300元,没收河蟹25公斤,没收流刺网作业旗15根,摧毁流刺网6条。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为期一个月的长江河蟹捕捞专项管理工作中,上海渔政部门按照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精心组织、加强管理的原则,调集市渔政处和有关区(县)的渔政管理力量,开展执法工作。

    一、领导重视、广泛宣传

    市渔政处把河蟹管理工作作为年底重点工作摆上了议事日程,工作抓的早,抓的实,制定了管理方案,明确了任务和责任,落实专人到崇明、浦东新区,加强第一线检查力量。相关区县渔政站对此项工作也非常重视,在本辖区和交界水域组织开展了卓有成效的监督管理,确保管理工作稳步实施,扎实推进。渔政部门在开展检查工作中,始终做到宣传教育和整治管理并举,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增强渔民维护资源自觉性和守法意识,帮助渔民建立从“要我守法”到“我要守法”的思想转变, 从而为管理工作顺利开展营造了一个良好的氛围。

    二、严格执法、守土有责

    市渔政处按照管理方案,以查处无证捕捞作为工作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将各项管理措施落到实处。按照指定管辖职责,在常规管理中,崇明、浦东新区渔政站把管理任务落实到船和人,将所辖江段划片分段,把责任对象、责任范围、责任目标、责任工作具体化、明确化,制度化,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管理局面。中国渔政31102、31101、31502三艘渔政船加强日常巡航管理,坚持巡江执法检查,保持了检查的制度化、高频化和灵活性,克服任务繁重、力量不足等困难,放弃休息日。在管理的重点阶段,市渔政处调派渔政人员参与崇明、浦东新区管辖水域充实第一线执法力量。重点检查九段沙、南支水道、北槽水道、北港水道捕蟹渔场等水域,取得了较好的管理成效。在今年河蟹管理中,市渔政处组织实施了3次较大规模的联合整治行动,管理有序、有威、有为。

    三、全力以赴,注重实效

    河蟹汛期,部分捕捞鳗苗的渔(农)民已经开始打桩,我们将河蟹管理与鳗苗管理有机结合起来,综合考虑、统筹安排。我们突出“持证生产、有序生产、依法管理、规范服务、文明执法”的管理要求,对违规作业行为查禁不停顿、执法不放松,始终保持高压管理态势,防止出现违规现象。

    由于长江口水域宽广复杂、管理任务重、力量薄弱,在加强日常巡航检查的基础上,建立举报制度和应急处理机制,是提升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在河蟹管理中,我们接到举报电话,立即组织力量,赶赴现场进行核查,一经查实,坚决予以严厉处罚,有效遏制了无证捕捞行为的抬头趋势。举报制度的实施,有效地增强了监督力量,大大缩短了渔业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距离。

    四、存在的问题、特点及建议

    (1)目前,传统的蟹拖网作业方式已改变,渔民普遍使用流刺网作业进行捕捞,建议有关部门在核发捕捞证时关注这一问题。

    (2)近十年,河蟹捕捞作业区域发生变化,随着涉渔工程范围不断扩大增多,加上鳗苗捕捞遗留下的暗桩较密集,使原有渔场不断发生变化,河蟹捕捞周期较短,这些因素导致了渔民办证积极性不高,抱着侥幸心理,无证捕捞现象有所增加。明年将加大宣传力度,进村入户,加大查处力度,确保渔民持证作业。

    (3)在河蟹捕捞汛期间,无证捕蟹船在深水航道内非法捕捞作业,影响了航道内船只航行安全,特别是影响深水航道工程的疏浚船只航行和施工。建议相关区县渔政部门联合有关职能部门在重点区域加强巡查力度,维护深水航道工程顺利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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