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上海市2009年长江河蟹专项管理工作总结》的报告

产生日期:2010-01-04 07:12      来源: 上海市渔政监督管理处

上海市水产办公室:

    上海市2009年长江河蟹专项管理工作已结束,现将总结上报。

    附件:上海市2009年长江河蟹专项管理工作总结


上海市渔政监督管理处
二○一○年一月四日

附 件

上海市2009年长江河蟹专项捕捞管理工作总结

    为了贯彻《长江渔业资源管理规定》,切实履行《长江生物资源养护论坛上海宣言》,按照《关于加强2009年度长江河蟹专项捕捞管理工作的通知》(农渔船函[2009]76号)要求,和市农委、市水产办的统一部署,我们以维护渔场生产秩序,保护河蟹资源和控制捕捞强度为重点,精心部署,严格执法,充分履行渔政管理职能,较好地完成了预定的工作目标。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广泛宣传

    市渔政处把河蟹管理工作作为年底重点工作,工作抓的早,抓的实,制定了管理方案,明确了任务和责任,落实专人到崇明县、浦东新区,加强第一线检查力量。相关区县渔政站对此项工作也非常重视,在本辖区和交界水域组织开展了卓有成效的监督管理,确保管理工作稳步实施,扎实推进。渔政部门在开展检查工作中,始终做到宣传教育和整治管理并举,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增强渔民保护资源的自觉性和守法意识,帮助渔民建立从“要我守法”到“我要守法”的思想转变,为管理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二、严格执法、依法行政

    市渔政处按照管理方案,以查处无证捕捞作为工作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将各项管理措施落到实处。按照指定管辖职责,在常规管理中,崇明县、浦东新区渔政站把管理任务落实到船和人,将所辖江段划片分段,把责任对象、责任范围、责任目标、责任工作具体化、明确化,制度化,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管理局面。中国渔政31008、31002、31101、31502、31201五艘渔政船加强日常巡航管理,坚持巡江执法检查,克服任务繁重、力量不足等困难,保持了检查的制度化、高频化和灵活性。在管理的重点阶段,市渔政处调派渔政人员参与崇明县、浦东新区管辖水域执法,充实一线执法力量,还开展了较大规模的联合整治行动。重点检查九段沙、北槽水道、北港水道等水域,取得了较好的管理成效。今年本市共核发河蟹捕捞专项证10张,管理中查处违规案件43起,罚没20700元,没收河蟹流刺网3条。另外,我处中国渔政31008船还参加了长江特编渔政船队的长江执法巡航,较为出色地完成了巡航检查任务。

    三、综合管理,群防群治

    河蟹汛期,部分捕捞鳗苗的渔(农)民已经开始打桩,我们将河蟹管理与鳗苗管理有机结合起来,综合考虑、统筹安排。我们严格按照“持证生产、有序生产、依法管理、规范服务、文明执法”的管理要求,对违规作业行为查禁不停顿、执法不放松,始终保持高压管理态势,防止出现违规现象。

    由于长江口水域宽广复杂、管理任务重、力量薄弱,在加强日常巡航检查的基础上,建立举报制度和应急处理机制,是提升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我们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鼓励举报,重视每一个举报信息。对举报信息立即组织力量赶赴现场进行核查,一经查实,坚决予以严厉处罚,有效遏制了无证捕捞行为的抬头趋势。举报制度的实施,有效地增强了监督力量,实现了群防群治的管理目标。

    四、存在的问题、特点及建议

    (一)2004年来,我市每年都开展长江河蟹资源增殖放流活动,有效增加了长江河蟹资源量,蟹苗发生量也有显著提高,沿江渔民的捕捞热情也逐年升高。因此,今年申请办理河蟹专项捕捞许可证的较多,但上海只有10张农业部核定的河蟹专项捕捞许可证,大大增加了管理难度。

    (二)今年河蟹特点,从渔货物结构分析来看:规格比去年要大,大规格的河蟹增多,大规格的(200克以上)占20%;中规格的(200克至125克)占40%;小规格的(100克至75克)占30%;75克以下的占10%。价格比去年也略有升高,大规格的在150元至160元之间,中的为50元至100元,小的为10元至50元。

    (三)在河蟹捕捞汛期间,无证捕蟹船在深水航道内非法捕捞作业,影响了航道内船只航行安全,特别是影响深水航道工程的疏浚船只航行和施工。长江口渔场内的无证捕蟹船大多来自外省市,这些船只流动性强,作业位置多变,存在不确定性等,管理难度较大。建议加强与相关省市的渔政部门的沟通联系,切实做好外地渔船的管理,维护长江口渔场秩序,保障深水航道等涉水工程顺利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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