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渔政处组织开展“2018清江1号”渔业专项执法行动

产生日期:2018-03-20 01:40      来源: 上海市渔政监督管理处

为落实十九大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生态文明要求,保护本市内陆水域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市渔政处于3月13至14日在全市组织开展了“清江1号”渔业专项执法行动。行动共出动渔政执法人员341人次,执法车辆47车次;查获各类案件14起(电捕鱼案件11起),其中3起涉嫌触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违法案件,已移送给公安部门;依法没收电捕鱼工具14台(套)、渔获物168.5公斤、网具94顶,罚没款6400元。

本市自2018年2月16日12时至5月16日12时进入黄浦江和内陆水域禁渔期,禁止除钓具、特殊手工作业外的所有捕捞作业类型。黄浦江上游渔业水域和淀山湖水域作为行动重点,通过集中整治联合巡逻,水域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本次行动有以下特点:一是与水上公安联合执法,成效明显。通过与公安人员联合执法,不仅有效的震慑了违法行为,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使二部门之间交流、协作机制更为顺畅;二是加强宣传报道,扩大影响力。各级渔政部门积极邀请新闻媒体记者全程参与执法行动,通过执法一线的媒体报道,不仅宣传了禁渔期制度,使相关政策深入民心,同时使渔政工作更为广大市民知晓,扩大了渔政的影响力。三是周密部署,贴近实战。行动前,市渔政处召集黄浦江上游水域巡航联勤机制成员单位召开现场碰头会,摸清情况,了解实情,确认整治工作的重点水域、时间以及违法行为特点,针对性的开展工作部署,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下一步,全市各级渔政部门将继续加强巡逻整治,巩固本次专项执法行动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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