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渔政处组织开展“清江1号”渔业专项执法行动

产生日期:2016-03-14 06:27      来源: 上海市渔政监督管理处

按照《2016年上海市内陆水域渔政管理工作方案》的总体部署和“清江”渔业专项执法行动的要求,切实做好2016年上海市内陆水域禁渔期管理工作,坚决清理取缔内陆水域涉渔“三无”船舶,巩固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成果,确保本市黄浦江和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顺利实施(每年2月16日12时至5月16日12时),3月9至10日,市渔政处在黄浦江上游和市郊9个区县的渔业水域全面展开“清江1号”渔业专项执法行动。

本次行动共出动渔政人员204人次,执法车辆29车次,渔政、公安船艇33艘次,共计查处案件8起(其中电捕鱼案件1起),依法没收电捕鱼工具3台(套)、渔获物20公斤、网具5顶,截至目前已结案1起,罚没款150元,另外7起案件正在处理中。

黄浦江上游徐浦大桥至米市渡渔业水域和青浦区淀山湖水域作为本次行动的重点水域,市渔政处统一指挥沿江各区渔政部门、市水上公安和闵行、奉贤、松江、青浦水上派出所执法人员、船艇共同行动。本次行动具有以下四个特点:一是整合执法力量统筹调配。本次行动调集了中国渔政31009、31802、31011、31601、31328五艘渔政执法船参与行动,市水上公安局、闵行与奉贤水上派出所也调派公安艇参与此次联合执法行动。通过对重点渔业水域开展联合巡航检查,渔政与公安部门有效形成了执法合力,预防和打击妨碍公务、暴力抗法行为,提高了查处内陆水域涉渔“三无”船舶等非法捕捞行为整治效率。二是展示了渔政严格执法的决心。此次行动调集沿江渔政部门参加,区域性执法工作的协同性和统一性得到了充分的发挥,提升了执法影响力。同时使区与区之间的联系互动得到加强,区域间的处罚力度得到统一,通过对黄浦江上游徐浦大桥至米市渡渔业水域和青浦区淀山湖水域展开联合执法行动,有效解决了毗邻水域违法查处的难题。三是专项整治和增殖放流无缝衔接。近一段时间,各区县渔业管理部门启动了本年度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根据市渔政处制定的行动方案,各区县渔政部门组织了执法力量对辖区内陆渔业水域进行了专项执法联合检查,有力确保增殖放流实际成效。四是打击非法捕捞与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统筹结合。本次联合行动严厉查处了违反禁渔期规定等各类非法捕捞行为,在此基础上本市各级渔政本门按照“属地管辖、全面排查、水路并举、长效管理”的基本思路,采取全市统一行动、部门和区县联动、水陆并举、保持高压态势、疏堵结合的办法,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和渔船从事非法捕捞行为,确保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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