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召开2010年村庄改造现场会
产生日期:2010-05-13 02:29 来源: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5月11日,上海市政府在金山区枫泾镇召开2010年村庄改造现场会。胡延照副市长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农办、市农委主任孙雷同志主持会议。会议总结了三年来本市村庄改造工作的成效和经验,提出了2010年的工作目标。
会上播放了《实施村庄改造推进新农村建设》专题片。对三年来在村庄改造工作中成绩突出的50个先进集体和50个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闵行区农委、金山区枫泾镇、嘉定区马陆镇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与会人员实地考察学习了枫泾镇中洪村村庄改造的经验。
本市村庄改造开展三年来,改造资金共计33.7亿元,市财政投入4.27亿元,带动了区县和各级资金投入29亿多元,农民出资出劳953万元。全市共有235个行政村开展了村庄改造工作,受益农户近7.2万户,完成的新改建道路有1400余公里,改造危桥700多座,疏浚河道1000余公里,6万多户农户的生活污水实现了集中排放,新建公共厕所400多座,安装路灯7700多座,新增绿化面积达到200万平方米。2009年度,全市共完成改造村落数达149个,较2008年增加44个;受益农户逾4万户,较2008年增加1.6万户。在全市抽查过程中,经过对100多位农户的实地访谈,农民满意度达到95%。
胡延照副市长在讲话中对今后的村庄改造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要认真编制村庄改造规划,处理好与“十二五”规划之间的关系。要加强调查研究,明确村庄改造的条件和标准,把村庄改造规划纳入到全市的“十二五”规划中,使上海新农村建设在“十二五”期间有较大突破。二要积极稳妥推进村庄改造,处理好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关系。对进行村庄改造的村要认真摸底,了解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现状和特点,通过流转将建设用地用于发展农家乐或其它建设项目,增加集体经济收入。三要发挥基层组织和农民的积极性,处理好政府引导和农民参与的关系。村庄改造工作必须要坚持政府的引导,同时要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充分发挥农民的积极性,组织开展“一事一议”,广泛听取农民意见。四要建立完善村庄长效管理机制,处理好建设和管理的关系。要建立以农民群众为主的房前屋后环境卫生责任制与专业维修保养队伍相结合的长效管理机制,要落实管理养护的资金,落实管理养护的责任制,加强对长效管理工作的考核评比。
市有关委办局、郊区区县分管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人,有关乡镇领导等共150余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