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部署“三资”监管平台数据监测工作
产生日期:2012-03-31 07:23 来源: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为进一步提高本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数据质量,确保上半年度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三资”数据录入工作,3月23日,市农经站组织召开“三资”监管平台数据监测工作专题会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数据监测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明确数据监测内容,并安排部署“三资”监管平台数据监测工作。
一、要求建立数据监测点。各区县按照工作要求,认真选择3个监测点,分别建立2个镇级集体经济组织监测点、1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监测点。市农经站对区县上报的监测点进行初审,通过即正式列为上海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数据监测点。
二、部署监测工作内容。一是制定工作制度。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日常维护制度,明确监管平台宣传、管理维护、数据更新等各项工作规范。二是规范工作流程。“三资”业务人员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数据进行采集,乡镇“三资”管理人员对“三资”数据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业务人员将“三资”数据录入监管平台后进行上报。三是准确录入数据。加大镇、村特别是镇级集体“三资”的资产清查力度,全面摸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家底,将每个集体经济组织的“三资”数据纳入“三资”监管平台。四是及时更新信息。通过查询分析模块,对本区域“三资”总量、收支情况、资产结构分布、集体资产处置以及产权制度改革等情况及时进行更新。五是完善档案管理。在做好数据录入工作的基础上,将相关纸质档案资料整理成册。
三、明确监测时间节点。一是2012年3月―8月开展数据监测工作。按照本市“三资”监管平台运行规则和工作方案,开展数据库监测工作。二是2012年9月区县开展自查。各区县在监测点阶段性工作完成后,认真开展工作自查,对监测点工作的主要做法、成效、不足和下一步工作思路等进行梳理,形成书面总结,并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三是2012年10月市级组织考评。市农经站根据各区县监测点工作开展情况,成立工作考评小组,赴区县开展检查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