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部署加强中心城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
产生日期:2011-05-18 02:44 来源: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为切实加强中心城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5月29日,市农委召开工作座谈会,研究商讨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市委农办、市农委副主任陈洪凡到会并讲话。
会议通报了近期中心城区各镇集体资产清查统计汇总情况。近期,市农经站对长宁区新泾镇、徐汇区华泾镇、普陀区桃浦镇、长征镇、闸北区彭浦镇等5个镇(46个镇级集体企业)、17个行政村的农村集体资产进行了摸底调查,基本摸清了中心城区农村集体资产的存量、结构及运行等情况。到2010年底,本市中心城区集体总资产为284.67亿元(其中镇级206.19亿元,村级78.48亿元),总负债190.43亿元(其中镇级142.35亿元,村级48.08亿元),净资产94.24亿元(其中镇级63.84亿元,村级30.40亿元),占总资产的33.1%,比郊区30.0%相比提高了3个百分点。总体来看,中心城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和运行情况较好。
会上,城区集体资产管理的有关单位交流了各自近年来加强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现状及近期工作打算,并对市农经站在前期工作调研基础上起草的《关于加强中心城区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意见(讨论稿)》进行了讨论,对下一阶段加强中心城区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形成了共识,即实现“五个化”,例会工作定期化、交流学习制度化、管理工作制度化、工作指导常态化和“三资”管理信息化。
陈洪凡要求把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作为加强党在农村政策的贯彻落实、基层民主建设、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方面来考虑。加强集体资产管理,实现“五个有利于”,即有利于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有利于改善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有利于化解历史遗留问题,构建和谐社会;有利于增加失地农民的收入;有利于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同时,他对下一阶段中心城区加强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提出了两点要求:一是明确任务要求,做到家底清、权属明、不平调、管理严、处置妥、保权益、促和谐。二是创新管理手段,中心城区5个区6个镇有条件的要纳入全市集体“三资”监管平台,有序推进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切实落实民主管理制度,进一步扎实加强中心城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