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青浦区召开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工作再推进会

产生日期:2010-12-16 06:44      来源: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11月8日市农委专项工作再推进会精神,加快推进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各项工作,11月18日下午,上海青浦区召开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工作再推进会议。青浦区农委、政研室、法制办、信访办、规土局、财政局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各镇(街道)分管领导及区镇两级农经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上,各镇(街道)分别回顾了前阶段的推进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交流了各自的主要做法、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设想。区农委就当前全区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工作做了具体部署。副区长陈勇章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加快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年内各项工作基本完成。

    一是重视要落到实处。镇(街道)主要领导要时时关注推进工作,要定期向区委、区政府作专题工作汇报;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去抓推进工作,及时跟踪、督查工作进度;职能部门要聚精会神去抓推进工作,将重视程度体现到具体工作上。要善于总结,认真剖析难点、重点问题,做到随时发现问题,随时解决问题,确保工作进度。

    二是指导要有力有效。区推进办和成员单位要继续做好分片联系及定期巡查工作,进一步加大推进工作指导力度,执行好“四项工作制度”;镇(街道)要继续落实分类指导、分片联系制度,做好政策宣传、业务培训工作。个别难度大的镇(街道)要成立工作组,镇政府抽调精兵强将,攻坚克难。

    三是目标要再次明确。稳定完善土地承包关系,必须在年内完成双百任务;流转市场建设,要加快步伐,加紧建设,确保所有涉农镇(街道)在12月完成中心建设并运行;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设,12月份确保区、镇(街道)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工作正常运行。要落实专人负责资料整理归档工作,做好工作验收准备,迎接市检查验收。

    四是操作要力求规范。要依法依规依政策,严格遵守规定程序,规范操作。各项资料要妥善保管,整理归档。要妥善处理好各类合理诉求,既要尊重历史,也要尊重客观现实,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发挥农民群众主体作用,因地制宜地制定完善解决办法和措施,确保农民群众土地合法权益,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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