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山区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联合调解中心

产生日期:2010-01-01 06:44      来源: 上海市农村经营管理站

    为贯彻实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整合行政、司法资源,有效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矛盾, 12月25日,上海金山区人民法院、区农委和区司法局联合组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联合调解中心。金山区副区长许复新参加了中心揭牌仪式。同时,举行“金山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联合调解机制及服务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机制协议书”签约仪式。

    在揭牌仪式上,许复新同志在讲话中指出,2009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是继《农村土地承包法》后又一部重要法律,贯彻实施好这部法律,可以更好地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构建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联合调解中心的成立,是对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矛盾工作方式的创新,中心要注重提高服务意识、协作意识和循序渐进意识,确保在调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工作中发挥应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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