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委召开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现场推进会
产生日期:2009-05-20 02:58 来源:
5月13日,市农委在奉贤区庄行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中心召开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现场推进会。与会人员参观考察了金山区漕泾镇、奉贤区庄行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中心。先行试点的奉贤区庄行镇、金山区漕泾镇、浦东新区曹路镇、崇明县竖新镇,以及即将开展扩大试点工作的乡镇代表金山区吕巷镇、青浦区重固镇在会上交流发言。市委农办、市农委副主任陈洪凡对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试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一、提高认识,增强推进试点工作的责任感与紧迫感。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是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市委九届七次全会提出的要求,是新时期发展现代农业的客观需要,是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必然要求。随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模扩大、速度加快、流转对象和利益关系日趋多元,迫切需要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加强土地流转管理与服务。各级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场所、资金、设备、人员等,有序推进土地流转市场建设工作。
二、加快试点,确保推进试点工作圆满完成任务。在完成金山区漕泾镇、奉贤区庄行镇、浦东新区曹路镇、崇明县竖新镇等4个镇首批先行试点的基础上,抓紧推进第二批的10个乡镇试点的启动工作,确保年内挂牌运行。在推进过程中,把握好三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落实好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为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创造前提。要坚持有利于农村经济发展、有利于农村社会稳定、有利于维护农民利益三个“有利于”的要求,通过确权确地与确权确利相结合的办法,稳定和完善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确保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发放到户。在人均耕地相对较多的地区,坚持确权确地;在人均农地低于半亩等原暂缓延包的地方,原则上按1999年延包政策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落实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确地确有困难的,可采取确权确利的办法。无论是确权确地,还是确权确利,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一定要到户。
二是依法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确保做到“三个不得”。土地流转必须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尊重农户土地流转主体地位,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要鼓励和引导农户通过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中心流转土地。
三是积极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扶持措施,给进入市场流转农地的农民以实实在在的好处,把农民吸引进来,促进农地规范流转。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推广、农产品营销、金融服务等优惠政策要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倾斜,加快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农村土地集约化、规模化经营。
各区县土地承包管理主管部门负责人,农经站站长,14家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工作的乡镇分管镇长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