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召开稳定完善土地承包关系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推进会

产生日期:2009-05-04 02:42      来源:

    为贯彻落实好《中共上海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和市政府出台的《关于本市进一步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的指导意见》(沪府发[2009]34号)精神,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逐步建立健全本市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4月29日,市委农办、市农委召开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工作推进会,市委农办、市农委主任孙雷同志在会上作了工作部署,区县分管农业的副区县长、农委主任、分管农经工作的农委(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和农经站站长参加了会议。

    会议要求各区县切实加强领导,保质保量,规范有序地推进这项工作。一是统一思想,落实工作措施。各区县、乡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这项工作作为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一件大事来抓,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当前特别要解决干部思想认识中存在的怕难怕烦思想和急于求成思想,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干部群众法制意识和民主意识。二是加强调研,确保政策落实。市农委要加强与区县的联系和沟通,保持信息畅通,指导区县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各区县要加强调查研究,根据各自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稳定完善土地承包关系、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和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机制的具体实施办法,切实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平台、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机制建设以及土地承包与流转信息化管理工作。三是明确职责,强化日常管理。各区县要配强工作力量,落实工作责任。工作主管部门还没落实的要加快落实,职能关系还未理顺的要加快理顺。市、区县农村土地承包主管部门要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要求,切实履行好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以及承包合同、经营权证书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管理和指导职责,建立起明确的工作责任制度和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工作机制。四是典型引路,规范有序推进。要积极总结推广试点成功经验,发挥典型引路作用,确保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规范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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