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建立首家村级社区股份合作社
产生日期:2010-10-01 04:53 来源: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浦东新区新场镇新卫村现有耕地面积2470亩,20个村民小组,1038户农户,户籍人口3561人,村级集体净资产达3000多万元。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农委等三部门《关于“本市推进农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积极推进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近期,新卫村成立了浦东新区首家村级社区股份合作社—— 新卫社区股份合作社,并进行了工商注册登记。通过产权制度改革,将村级集体资产量化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作为成员入社的股份,实现村民变股民,资产变股权。预计年底人均可增加年红利收入600元以上。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新卫村领导班子坚持将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作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重要举措,专门成立了由村主要负责人为组长,村两委干部、民主理财小组成员、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等组成的改制工作领导小组和实施小组。通过召开成员代表大会、沟通交流会和编辑信息简报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全面动员,营造推进改革的良好氛围。
二、认真组织,周密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按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新卫村开展集体经济体制改革试点,组建新卫社区股份合作社的工作方案》,明确村社区股份合作社入股对象为1956年以来户籍在村、劳动关系在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股权量化体现成员个人对集体劳动贡献原则,成员个人股由村集体资产按农龄进行量化形成;工作方案经上级部门初审,成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三、尊重民意,规范操作,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开展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按照全市统一的本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组织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并聘请具有资质的评估公司进行资产评估。截至2009年12月底,新卫村集体经济组织总资产3466万元,总负债447万元,净资产3019万元。二是合理设置股权。根据有关规定,设置个人股和集体股。合作社注册总股本1950万元(折合130万股),主要以个人股为主,涉及1038户3561个村民。三是建章立制,规范管理。根据合作社章程,建立健全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法人治理结构以及合作社议事规则和管理制度。按照股权平等、同股同权同利、风险共担和利益共享的原则,确定收益分配方案,确保合作社成员拥有长期而又稳定的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权,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