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委召开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工作座谈会
产生日期:2004-08-26 02:23 来源:
8月20日,市农委召开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工作座谈会,各区县农委、蔬菜办、畜牧(水产)办、农机办、产业化办负责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代表以及市相关部门负责人、农口各市级行业协会秘书长等共100多人出席。
市农委主任袁以星到会讲话。他指出,1998年以来,本市农业从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布局结构调整发展到功能结构、组织结构、投资结构调整,新一轮农业结构调整正在稳步、深入推进。当前,要把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放到突出位置来抓。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最近视察上海时提出的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要求,围绕上海农业"凸现功能、提高水平"的目标,进一步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通过合作社这一组织形式把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实现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资本联合,使其成为推进农业标准化、信息化、科技化、装备化、市场化的重要载体。同时,要形成一批科技创新能力和产业带动能力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全面提升农业产业层次。还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把农业行业协会推到第一线,让他们有钱办事,有人办事,真正能为农民办好事。
南汇区农委、奉贤区农委、青浦区农委和浦东新区吉祥出口蔬菜合作社、崇明县绿笋芦笋专业生产合作社、嘉定区马陆镇农办在座谈会上作了交流发言。市农委综合发展处就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有关问题作了说明。
市农委副主任施兴忠主持座谈会,并对会议精神贯彻提出四点要求: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全国农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后,农业的分散经营成为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家庭经营为基础,财产经营权明确,实行"民办、民管、民受益",对内合作互补,对外追求效益,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各级农业部门要把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摆上重要位置。二是把握发展原则。要尊重农民意愿,坚持入社自愿,退社自由,不设置人为障碍。要围绕主导产业,因地制宜地多形式兴办,多领域发展。要注重实效,让农民得益。三是营造良好环境。要加强舆论宣传,宣传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的意义和典型经验。要给予资金扶持,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工商登记提供方便。要实行政策优惠,在信贷、保险、税收等方面给予支持。要给予法律支持,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要实行服务推动,相关部门要热情、及时、便捷地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四是抓好示范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是一个渐进过程,要先行试点,取得经验,再面上推广,防止一哄而起。
目前,郊区已经或正在登记的农业专业合作社有120家。其中,以瓜果蔬菜粮食为主的71个,以花卉苗木为主的8个,以畜牧业为主的18个,以水产养殖为主的17个,以蜂业为主的1个,以农机为主的4个。经营方式主要有销售合作、生产合作和科技合作三种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