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开展2011年第一次内陆水域(黄浦江)禁渔期渔政联合执法行动

产生日期:2011-03-04 03:12      来源: 上海市渔政监督管理处

    为深入贯彻《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和本市内陆水域(黄浦江)禁渔期制度,2月24-25日,市渔政处组织开展了2011年第一次内陆水域(黄浦江)禁渔期渔政联合执法行动,共出动渔政人员260人(次),车辆37台(次),船艇35艘(次),查处案件23起(其中电捕鱼案件7起),罚没款5150元;同一时间,市渔政处在黄浦江上游和淀山湖水域分别组织实施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合计放流鲢鳙鱼苗种5.5万公斤,拉开了我市2011年度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的帷幕。

    本次工作的主要特点有:一是双管齐下、多措并举。将渔政执法行动和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紧密结合起来,在保护并增殖水生生物资源方面取得了较好效果,同时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是集中力量,重点突破。市渔政处调集了中国渔政31009、31011、31801、31604船在黄浦江市管渔业水域和青浦区淀山湖水域开展了联合执法行动,并在24日晚和25日凌晨进行了重点巡逻检查。三是统一指挥,全市行动。各区县渔政站按照行动方案,在同一时间组织了执法力量对辖区内案件多发水域、区县交界水域、景观河道水域进行了检查,形成了较大的执法声势。四是水陆结合,全面覆盖。针对部分河道狭窄、水浅的特点,采取了船艇水面巡逻与车辆陆路快速反应相结合的办法,对辖区内的水域基本做到了全覆盖、全掌控,保证了行动效果。检查发现,黄浦江渔业水域查获违规案件少,禁渔期管理总体呈现出良好的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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