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开展内陆水域(黄浦江)禁渔期渔政联合执法行动暨“迅雷四号”行动
产生日期:2010-03-29 05:56 来源: 上海市渔政监督管理处
为严厉查处电、毒、炸鱼等违法捕捞行为,巩固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成果,确保内陆水域(黄浦江)禁渔期顺利开展,3月18-19日,上海市渔政处组织开展了2010年内陆水域(黄浦江)禁渔期渔政联合执法行动暨“迅雷四号”行动。本次行动共出动渔政人员172人(次),车辆28台(次),船艇27艘(次),发放宣传资料220余份,查处案件25起,其中电捕鱼案件21起,罚没款4000元,有效地打击了内陆水域违法捕捞活动,遏制了违法现象的抬头趋势。
18日,市渔政处调集了中国渔政31009、31011、31801、31604船在黄浦江市管渔业水域开展了联合执法行动,行动重点检查了黄浦江上游米市渡至吴泾段水域。针对电捕鱼违法作业在夜间高发、频发的特点,在18日晚和19日凌晨进行了巡逻检查。检查中发现:一是部分电捕渔船船体较小、机动灵活,擅长利用狭小河道逃逸。二是在同等执法条件下,此次行动较以往黄浦江执法行动查获违规案件少,黄浦江禁渔期管理呈现出较好局面。
根据市渔政处制定的行动方案,各区县渔政站组织了执法力量对辖区内案件多发水域、景观河道水域进行了检查。同时,针对部分河道狭窄、水浅的特点,执法人员采取了船艇水面巡逻与车辆陆路快速反应相结合的办法,充分利用了新型车载充气快艇的优势,对辖区内的水域做到全覆盖、全掌控,保证行动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