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粮食生产家庭农场提前完成年度发展目标

产生日期:2014-11-17 02:24      来源: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截至2014年10月底,本市粮食生产家庭农场已发展2677户,比去年底增加41.4%,完成年度目标的104.1%;家庭农场水稻种植面积37.91万亩,比去年底增加66.4%,完成年度目标的97.1%;机农结合家庭农场已发展208户,经济作物家庭农场177户,粮经结合家庭农场88户,种养结合家庭农场63户,水产养殖家庭农场51户。

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全市坚定不移推进粮食家庭农场发展,着力解决家庭农场发展中的问题,抓落实、抓推进。一是在2013年试点的基础上,2014年对符合条件的本地承包农户和通过考核的村委会实施奖补政策,在兼顾公平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土地流转费指导价。二是提高粮食日烘干能力2800多吨,目前已达到1.3万吨,增设农作物种子服务点、农资服务点、农机服务点,强化农业社会化服务。三是实行贷款担保财政支持政策,家庭农场贷款担保金额为不超过50万元。四是将家庭农场经营者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计划,各区县已组织培训家庭农场经营者2084人,培训覆盖率达77.8%。五是将家庭农场内容纳入农民合作社辅导员培训班课程,积极发挥辅导员作用。六是逐步建立家庭农场登记制度和年度报备制度,规范家庭农场有序发展。

各区县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粮食家庭农场发展工作。已有7个区县出台了推进家庭农场发展政策意见,其中金山、嘉定、闵行、奉贤、浦东新区以区政府文件印发或转发,青浦、宝山区也正在研究相关政策。各区县在执行中因地制宜培育家庭农场发展,如:浦东新区提出粮食家庭农场土地经营面积80亩以上,崇明县100亩以上,松江、奉贤区为100~150亩,闵行、金山区为100~200亩,嘉定区提出150亩左右,最多不超过250亩。在产业发展中,倡导宜粮则粮、宜蔬则蔬、宜果则果。粮食种植主推家庭农场发展形式,蔬菜种植主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形式,支持粮食种植、机农结合、种养结合、粮经结合、经济作物、水产养殖等多种形式家庭农场发展。积极探索“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多种发展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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