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建设青浦区100公顷菜田生产设施项目的批复
发文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主题分类:
蔬菜管理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4-19
失效日期:
主题词:
蔬菜;设施;批复
青浦区人民政府:
你区报送《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新建100公顷蔬菜生产设施建设项目及资金的请示》(青府发[2005]27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建设青浦区100公顷菜田生产设施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青浦区100公顷菜田生产设施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
青浦区100公顷菜田生产设施项目建设地点在青浦区现代农业园区,项目建设总面积1500亩。
三、项目建设单位和生产经营主体
项目建设单位为青浦区农业委员会,项目生产经营主体为青浦区现代农业园区。
四、项目完成时间
100公顷菜田生产设施项目一次规划,分二年实施。2005年4月启动,12月底完成50公顷,2006年12月底完工。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一是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包括田间路渠、围墙、排灌系统和农电线路建设。
二是单体管棚和联栋温室结构体建设。
三是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主要包括薄膜、防虫网、滴灌等。
上述项目建设内容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应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
六、项目建设投资
项目总投资6639万元,其中基础设施2829万元、单体管棚(含薄膜、防虫网、滴灌)1610万元、联栋温室结构体(含薄膜、防虫网、滴灌)1560万元,其他自行配套建设640万元。
项目资金由市财政补贴3300万元,区财政配套2782万元,园区自筹557万元。
菜田生产设施建设是郊区农业生产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大工程,请你单位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农委、市财政局关于本市1000公顷菜田生产设施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2005]7号)的精神,尽快启动项目建设。
特此批复。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二00五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