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建设青浦区100公顷菜田生产设施项目的批复

青浦区人民政府:

    你区报送《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新建100公顷蔬菜生产设施建设项目及资金的请示》(青府发[2005]27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建设青浦区100公顷菜田生产设施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青浦区100公顷菜田生产设施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

    青浦区100公顷菜田生产设施项目建设地点在青浦区现代农业园区,项目建设总面积1500亩。

    三、项目建设单位和生产经营主体

    项目建设单位为青浦区农业委员会,项目生产经营主体为青浦区现代农业园区。

    四、项目完成时间

    100公顷菜田生产设施项目一次规划,分二年实施。2005年4月启动,12月底完成50公顷,2006年12月底完工。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一是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包括田间路渠、围墙、排灌系统和农电线路建设。

    二是单体管棚和联栋温室结构体建设。

    三是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主要包括薄膜、防虫网、滴灌等。

    上述项目建设内容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应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

    六、项目建设投资

    项目总投资6639万元,其中基础设施2829万元、单体管棚(含薄膜、防虫网、滴灌)1610万元、联栋温室结构体(含薄膜、防虫网、滴灌)1560万元,其他自行配套建设640万元。

    项目资金由市财政补贴3300万元,区财政配套2782万元,园区自筹557万元。

    菜田生产设施建设是郊区农业生产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大工程,请你单位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农委、市财政局关于本市1000公顷菜田生产设施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2005]7号)的精神,尽快启动项目建设。

    特此批复。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二00五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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