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青浦区2007年度设施菜田项目调整的批复
发文机关: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主题分类:
蔬菜管理
发文字号:
沪农委[2011]95号
发布日期:
2011-04-18
失效日期:
主题词:
农业;蔬菜设施;调整;批复
青浦区农业委员会:
你委报送的《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委员会关于青浦区2007年度设施菜田项目建设内容及资金调整的请示》(青农委[2011]34号)收悉。经研究,同意青浦区2007年设施菜田建设项目作适当调整,项目面积不变,项目建设资金由6683.29万元调整为6617.2万元,其中市财政补贴3639.46万元、区自筹2977.74万元,市财政补贴资金以市验收报告结算数为准(详见附表)。
请你区按照市农委、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关于本市菜田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农委[2006]128号)的精神,严格按照项目批复,及时做好项目调整的各项工作,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落实配套资金,坚持项目程序化管理,确保建设工程保质保量地完成。
此复。
附件:
1、青浦区2007年度保护地设施菜田建设项目调整明细
2、青浦区2007年度露地设施菜田建设项目调整明细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