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2007年菜田设施项目的批复
发文机关:
上海市蔬菜办公室
主题分类:
蔬菜管理
发文字号:
沪农委[2007]214号
发布日期:
2007-07-23
失效日期:
主题词:
农业;蔬菜设施;项目;批复
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07年度菜田设施建设计划的请示》(光明食品产业[2007]226号)收悉,经组织专家对建设项目评审后,原则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规模及地点
你公司2007年菜田设施建设面积7300亩,其中保护地设施建设面积300亩,建设地点为五四农场8队;露地设施建设面积7000亩,建设地点分别为星火农场27等队1406亩、29等队1080亩、19等队4514亩。
二、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实施单位为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三、项目建设投资
项目总投资4761.16万元,其中基础设施3187.78万元,管棚设施841.69万元,附属设施及其他731.69万元(具体详见附表)。
项目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补贴2820万元,自筹配套1941.16万元。市财政补贴资金以市验收报告结算数为准。
四、项目完成时间
项目于2007年8月启动建设,2008年8月建成。
请你公司按照市农委、市财政、市水务局《关于本市菜田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农委[2006]128号)的精神,严格按照项目批复,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落实配套资金,坚持项目程序化管理,执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程序,确保建设工程保质、保量地完成。
此复。
附件:1、光明集团2007年菜田设施建设规模及预算明细
2、光明集团2007年保护地设施建设内容及预算明细
3、光明集团2007年露地设施建设内容及预算明细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二〇〇七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