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2013年度设施菜田项目的批复
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光明食品集团关于2013年度五四农场设施菜田建设项目的请示》(光明食品农发〔2013〕377号)收悉,经评审,原则同意你公司建设2013年度设施菜田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地点
2013年设施菜田建设面积1040亩,建设地点为燎原26队890亩、星火13队150亩。
二、实施主体和经营主体
实施主体: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经营主体:光明食品集团上海五四有限公司。
三、建设投资
项目总投资138.04万元,其中工程投资125.53万元,包括附属设施81.19 万元、废弃物处理设施15.06 万元、绿色防控设施29.28 万元,管理费12.51 万元(详见附表)。
项目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补贴82.82 万元,光明食品集团配套55.22万元。市财政补贴资金以市验收报告结算数为准。
四、实施期限
项目于2013年10月启动建设,2015年4月建成。
五、工作要求
1. 按照因地制宜、提升功能的原则,积极开展项目建设。通过仓库、场地、净菜棚等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蔬菜生产条件,提升蔬菜生产标准化、集约化、产业化水平;通过绿色防控设施建设切实减少农药施用量;通过废弃物处理设施建设,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为建成基地创建标准园,实现“五化”即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商品化处理、品牌化销售、产业化经营的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2. 按照市农委、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关于本市设施菜田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农委〔2012〕73号)的精神,组建设施菜田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管理职责,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集团公司报账制、工程审价和财务审计制等制度,落实配套资金,坚持项目规范化管理,严格按照计划批复内容按时推进,保质、保量地完成。
特此批复。
附件:光明食品集团2013年度设施菜田项目建设内容及预算明细表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201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