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奉贤区调整2007年度菜田设施项目的批复

奉贤区农业委员会:

    你委报送《关于奉贤区庄行镇陈行村220亩2007年菜田设施项目建设地点变动的请示》(沪奉农委[2008]122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规模及地点

    2007年奉贤区庄行镇陈行村保护地设施菜田项目调整至庄行镇穗轮村,建设面积220亩不变。

    二、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实施单位为奉贤区农业委员会。

    三、项目建设投资

    项目总投资966.66万元,其中基础设施228.80万元,管棚设施676.00万元,附属设施及其他61.86万元(具体详见附表)。

    项目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补贴616.00万元,项目建设单位配套350.66万元。市财政补贴资金以市验收报告结算数为准。

    四、项目完成时间

    项目于2008年11月启动建设,2009年11月建成。

    请你委按照市农委、市财政、市水务局《关于本市菜田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农委[2006]128号)的精神,严格按照项目批复,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落实配套资金,坚持项目程序化管理,执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程序,确保建设工程保质、保量地完成。

    此复。


    附件:奉贤区庄行镇穗轮村2007年度220亩设施菜田建设内容及预算明细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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