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奉贤区2010年度设施菜田项目调整的批复
发文机关: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主题分类:
新农村建设
发文字号:
沪农委[2012]392号
发布日期:
2012-11-20
失效日期:
主题词:
设施菜田;项目;调整;批复
奉贤区农业委员会:
你委《关于奉贤区调整2010年度菜田设施建设项目的请示》(沪奉农委[2012]167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奉贤区2010年度第一批设施菜田建设项目做适当调整,项目面积不变,项目建设资金由2470万元调整为2335.59万元,其中市财政补贴1637.71万元、区自筹701.88万元,市财政补贴资金以市验收报告结算数为准(详见附表1)。同意奉贤区2010年度第二批设施菜田建设项目中金汇镇白沙村440亩基地因大型居住区建设占地取消项目建设,涉及资金220万元;金汇镇周家村200亩基地因供电部门搭建高压线,造成基地仓库、管理用房、水泥场地无法建设,同意建设2304平方米连栋管棚用于建成基地蔬菜的整理加工,其他项目区建设面积不变,建设项目做适当调整,2012年第二批设施菜田建设项目总投资由737万元调整为513.18万元,其中市财政补贴359.19万元、区自筹153.99万元,市财政补贴资金以市验收报告结算数为准(详见附表2)。
请你区按照市农委、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关于本市菜田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农委[2006]128号)的精神,严格按照项目批复,及时做好项目调整的各项工作,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落实配套资金,坚持项目程序化管理,确保建设工程保质保量地完成。
此复。
附件:
1. 奉贤区2010年度第一批设施菜田建设项目调整明细
2. 奉贤区2010年度第二批设施菜田建设项目调整明细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2012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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