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崇明县2010年度设施菜田建设项目验收的意见

崇明县农委、财政局:

2013年9月,市农委组织验收组对你县承担的2010年度设施菜田建设项目进行实地验收,听取了项目建设的情况介绍,查验了建设项目的完成情况,审核了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为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做好完工项目的资金结算,经研究,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项目完成概况

根据市农委2010年度第一批和第二批设施菜田建设项目(包括调整项目)批复,你县共承担建设计划21853亩,其中第一批为12443亩、第二批为9410亩,均为露地设施,建设地点分别为港沿镇鲁东村等。项目计划总投资10848.7万元。其中市级财政安排资金8449.38万元,县自筹资金2399.32万元。项目于2010年8月和2011年1月分两批启动,2013年9月完成。

二、项目资金的使用与结算

(一)拨付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合计到账资金10848.7万元,为计划到账数的100%,其中市级财政共拨付你县专项资金8449.38万元,为计划拨款数100%,县配套到账资金2399.32万元,为计划拨款数100%。截至2013年12月31日,县财政通过报账制共支付建设资金9766.7万元,其中用于道路、明沟、水电等土建工程9565.17万元,支付工程监理、设计等管理费用201.53万元。

(二)市、县结算情况

根据上海建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审价报告和崇明县审计局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本项目实际完成投资总额为10848.7万元,与计划数一致,市级财政应承担部分仍按原计划8449.38万元结算(单项及总体完成情况详见附表)。

三、项目实施效果

经过两年的建设,你县较好地完成各项计划任务。

(一)规范管理程序。项目招标管理纳入政府采购程序,建设合同管理规范,工程审价、财务审计等方面工作落实有序。对项目资金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资金拨付审批手续规范。

(二)严格质量管理。注重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和质量把关,经专家现场抽检,灌溉设施、土建工程总体符合质量要求。

四、后续工作

(一)收到此验收意见以及市拨付的项目余款后,请按计划结清工程项目的各类应付款项。

(二)按照市农委、市财政局《关于加强设施菜田财政性资产管理的意见》(沪农委[2009]221号)的要求,请做好新增财政性资产的登记备案工作,明确资产归属和管理责任,保障设施菜田可持续运行。

附件:

1.崇明县2010年度第一批设施菜田建设项目完成情况表

2. 崇明县2010年度第二批设施菜田建设项目完成情况表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2014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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