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崇明县2012年度设施菜田建设项目验收的意见

崇明县农委、财政局:

市农委联合市财政局组织验收组对2012年度设施菜田建设项目崇明实施点进行实地验收,听取了项目建设情况的汇报,查验了建设项目的完成情况,审核了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现提出如下验收意见:

一、项目完成概况

根据市农委2012年度设施菜田建设项目批复(包括项目调整),崇明县承担建设计划1839亩,项目点为竖新镇跃进村200亩、农业园区晟槟生态农业创业园200亩、向化镇北港村200亩,农业园区低碳示范区1239亩,其中农业园区低碳示范区1239亩由于建设进度等原因,不列入本次验收范围。三个项目点计划总投资2252.66万元,其中市级财政安排资金1802.13万元,崇明县自筹资金450.53万元。项目建设于2012年12月启动,2014年6月完成。

二、项目资金的使用与结算

(一)拨付情况。截至2016年7月1日,合计到账资金2110.61万元,为计划数的93.69%,其中市级财政专项资金1650.08万元,为计划拨款数的91.56%,崇明县配套到账资金460.53万元,为计划拨款数的102.22%。截至2016年7月1日,通过报账制共支付各类建设资金1867.60万元。

(二)结算情况。根据上海建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审价报告和崇明县审计局出具的审计报告,项目实际完成投资总额为2062.60万元,按有关规定,其中市级财政承担80%,为1650.08万元,已全部拨付。对照计划投资额1802.13万元,本次列入验收三个项目的市财政资金核减数为152.05万元。

三、项目实施效果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管理程序规范,项目招投标管理纳入政府采购程序,建设合同等资料管理较好,工程审价、财务审计等方面工作落实有序。对项目资金实行报账制,资金拨付审批手续规范。

四、后续工作

(一)收到此验收意见请按计划结清工程项目的各类应付款项。

(二)按照市农委、市财政局对设施菜田建成资产管理有关要求,请做好新增财政性资产的登记备案工作,明确资产归属和管理责任,保障设施菜田可持续运行。

附件: 崇明县2012年度设施菜田建设项目完成情况表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2016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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