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崇明县2008年度设施菜田建设项目验收的意见
崇明县农业委员会、财政局:
2011年8月18-19日,市农委组织验收组对你县承担的2008年度设施菜田建设项目进行实地验收,听取项目建设情况介绍,查验建设单位完成数量,审核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为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做好完工项目资金结算,经研究,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项目完成概况
根据市农委2008年度建设项目(包括调整项目)批复,你县共承担建设计划10525亩,其中保护地设施2320亩、露地设施8205亩。建设地点为现代农业园区、港沿镇鲁东村、中兴镇养殖三场、陈家镇裕安示范场、庙镇联益村、三星镇海滨村、新河镇养殖场、向化镇春光村、竖新镇养殖场、现代农业园区、中兴镇养殖三场、港西镇盘西村、竖新镇养殖场等。项目于2008年6月启动,2011年8月完成。
二、项目资金的使用与结算
按照批复,你县2008年度建设项目投资计划为13445.68 万元,其中:市级财政安排资金10706.00 万元,县自筹资金2739.68万元。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至2011年8月1日,崇明县2008年度设施菜田建设项目基本完成计划建设内容。
(二)资金拨付情况
截止2011年8月1日,市级财政共拨付你县专项资金9638万元,占市级补贴计划的90%。县财政通过报帐制共支付各类建设资金12069.26万元,其中:用于保护地设施工程建设8290万元,用于露地设施工程建设3647.85万元,支付工程监理、设计等管理费用131.41万元。
(三)市、县结算情况
经审核,确认本项目实际完成投资总额为13471.08 万元(保护地设施和露地设施单项及总体完成情况详见附表),按保护地设施每亩4万元、露地设施每亩0.5万元为最高投资额结算,市应承担80%的部分为10703万元。
三、项目实施效果
经过多年的建设,你县基本完成各项计划任务,取得较好的效果。
(一)管理程序规范。建设合同管理规范,工程审价、财务审计等方面工作落实有序。对项目资金实行县财政报帐制,资金拨付审批手续规范。
(二)坚持建设标准。本项目共建成各类管棚设施面积1326.1亩,约占保护地设施计划面积的57.2%。管棚设施投入资金5622.98 万元,占保护地设施投资总额的60.6%,符合本市设施菜田建设的“双控”指标,确保把有限的资金用在蔬菜生产最需要设施的建设上。
(三)严格质量管理。注重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和质量把关,经专家现场抽检,灌溉设施、土建工程和管棚设施基本符合质量要求。
四、需要完善的事项
抽查中发现个别项目区在项目建成后的管理情况存在一定问题,部分仓库未能按照批复要求及时完成,你县已按照要求落实整改,基本完成计划建设内容。希望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加强项目监管,确保项目设施有效发挥作用。
五、后续工作
(一)收到此验收意见以及市拨付的项目余款后,请按计划结清工程项目的各类应付款项。
(二)针对个别基地存在部分地块未种植蔬菜的情况,你单位应该严格按照设施菜田管理要求,坚持为蔬菜生产服务。
(三)按照市农委、市财政局《关于加强设施菜田财政性资产管理的意见》(沪农委[2009]221号)要求,积极安排蔬菜种植茬口,使建设基地做好新增财政性资产的登记备案工作,明确资产归属和管理责任,保障设施菜田可持续运行。
附件:崇明县2008年度设施菜田建设项目完成情况表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二О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