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崇明县2009年度设施菜田建设项目验收的意见

崇明县农委、财政局:

  2012年6月26日,市农委、市财政局组织验收组对你县承担的2009年度设施菜田建设项目进行实地验收,听取项目建设情况介绍,查验建设单体完成情况,审核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为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做好完工项目的资金结算,经研究,现提出如下验收意见:

  一、项目完成概况

  根据市农委2009年度建设项目批复(包括调整项目),你县共承担建设计划12570亩,其中保护地设施400亩,建设地点为港沿镇,露地设施12170亩,建设地点分别为长兴镇420亩、港沿镇3230亩、中兴镇450亩、竖新镇470亩、键绿公司3210亩、向化镇900亩、现代农业园区410亩、上实公司1000亩。项目计划总投资7781.21 万元,其中市财政资金6048万元、县自筹资金1733.21万元。项目于2009年8月启动,2012年6月完成。

  二、项目资金的使用与结算

  (一)拨付情况

  截止2012年6月1日,市级财政共拨付你县专项资金6047万元,约占计划拨款数100%。县配套资金到账1734.208万元,约占计划数的101%,合计到账资金7781.21万元,约占计划数的100%。截至2012年6月1日,县财政通过报帐制共支付各类建设资金7008.515万元,其中土建设施5977.423万元、管棚设施903.592万元,支付各类管理费127.5万元。

  (二)市、县结算情况

  根据崇明县审计局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本项目实际完成投资总额为7781.21万元(建设完成情况详见附表)。按保护地设施每亩4万元、露地设施每亩5000元为最高投资额结算,市级财政应承担80%的部分为6048万元。

  三、项目实施效果

  经过建设,你县较好地完成各项计划任务。

  (一)规范管理程序。项目招标管理纳入政府采购程序,建设合同等基础资料管理规范,工程审价、财务审计等方面按程序落实。对项目资金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资金拨付审批手续规范。

  (二)严格质量管理。注重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和质量把关,经组织专家现场抽检,灌溉设施、土建工程总体符合质量要求。

  四、后续工作

  (一)收到此验收意见以及市拨付的项目余款后,请按计划结清工程项目的各类应付款项。

  (二)按照市农委、市财政局《关于加强设施菜田财政性资产管理的意见》(沪农委[2009]221号)的要求,请做好新增财政性资产的登记备案工作,明确资产归属和管理责任,保障设施菜田可持续运行。

  附件:崇明县2009年度设施菜田建设项目完成情况表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2012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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