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崇明县建设2010年度第二批菜田设施项目的函
崇明县人民政府:
你县的《崇明县人民政府关于申报2010年度第二批设施菜田建设项目的函》(崇府发[2010]194号)收悉,经组织项目评审,原则同意你县建设2010年度第二批菜田设施项目。现函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规模及地点
2010年第二批菜田设施建设面积9410亩(包括上海上实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全部为露地设施。建设地点分别为三星镇纯阳村200亩,庙镇江口养殖场1020亩,建设镇大同、富安、三星、建垦村1220亩,港沿镇齐成村450亩,向化镇花仓村1200亩,中兴镇永南、北兴村580亩,新河垦区1300亩,现代农业园区北六滧1600亩,富民基地横沙岛生产区500亩,晟槟合作社南四滧副业场340亩,上实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东旺沙4#区1000亩。
二、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实施单位为崇明县农业委员会、上海上实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三、项目建设投资
项目总投资4709.04万元,其中基础设施3464.99万元,附属设施及其他1149.95万元,管理费94.10万元(详见附表)。
项目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补贴3664万元,县配套1045.04万元。市财政补贴资金以市验收报告结算数为准。
四、项目完成时间
项目于2011年1月启动建设,2012年1月建成。
请你县按照市农委、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关于本市菜田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农委[2006]128号)的精神,严格按照项目批复,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落实配套资金,坚持项目程序化管理,执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程序,确保建设工程保质、保量地完成。
此复。
附件:
1、崇明县2010年度第二批菜田设施项目建设规模及预算明细
2、崇明县2010年度第二批露地设施项目建设内容及预算明细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二O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