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本市渔业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
发文机关:
上海市水产办公室
主题分类:
水产管理
发文字号:
沪水产办〔2018〕33号
发布日期:
2018-06-28
失效日期:
主题词:
渔业;安全生产
各区农委,上海渔港监督局(上海渔业船舶检验局)、上海市渔政监督管理处: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农业农村部全国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农业部决定于近期开展“2018全国渔业安全生产督查”,为进一步做好本市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现将《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全国渔业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的通知》(农办渔〔2018〕4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
请各区、各单位按照《通知》及督查对照表要求,认真做好渔业安全生产管理自查、自纠,并在渔业安全生产检查的基础上,梳理总结各项工作并作好台账。我办将在近期组织相关单位赴重点地区和单位进行督查。
附件:《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全国渔业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的通知》(农办渔〔2018〕47号)
上海市水产办公室
2018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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