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近期本市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区农委,上海渔港监督局(上海渔业船舶检验局)、上海市渔政监督管理处:

根据国家气候中心等单位的预测,今年汛期台风活动较常年同期活跃,对华南东部和华东沿海影响较大,本市的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和汛期的防汛防台工作将面临严峻考验。为深入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发展”思想,全面提高广大渔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自救互救能力,规范渔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理念和措施,进一步加强本市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渔业事故的发生,确保渔业设施及渔业从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做好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重大,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切实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加强领导,提前部署,层层传导压力,将渔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到人。要明确工作目标,确定工作环节,切实提高认识,做好本市渔业安全管理工作以及汛期的防台防汛工作,保障渔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渔区的和谐稳定。

二、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各区农委、有关涉渔乡镇和渔业村队合作社要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对所属渔船的监管,掌握渔船动态;渔政、渔监、船检部门要重点检查作业渔船的适航情况、安全设备配备使用情况、船员持证上岗和签证情况,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三、做好预警防范和应急值守。各级渔业管理部门要未雨绸缪,提早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做好应急预案。各单位要加强与气象、海洋部门的联系,高度重视灾害天气对渔业船舶安全可能造成的影响,渔业安全信息中心应及时发布各类渔业安全信息。同时通过岸台、广播、监控平台、手机短信等渠道向渔业村队(安全信息员)、渔船发布安全通告,并督促渔船及时采取相应安全防范措施。发生险情、事故后要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加强协调、及时处置,沿海各值守渔政船要做好备航准备,在确保自身安全情况下,积极配合专业力量,做好应急处置及信息报送工作。

四、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根据农业农村部渔业应急传真第2期《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进一步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要求,积极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等活动,以“上海市2018年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月”和“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为载体,开展宣传工作。进一步增强渔业从业人员安全责任意识,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完善安全管理手段,推动渔业安全生产宣传进渔港、渔村、渔船、渔户、渔企,形成“人人讲安全、事事为安全、时时想安全、处处要安全”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市、区各级渔业管理部门要以“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等活动为契机,认真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责任。积极开展渔业安全隐患排查、防台防汛安全检查等工作,重点突出“两个健全、两个落实、两个完善、两个强化”,深入渔港、渔村、渔船、渔户、渔企,切实做到监管全覆盖、无死角,用检查督促渔业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推进、各项责任的落实。

上海市水产办公室

2018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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