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秋冬季农机安全生产检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的通知
各区农机安全监管、执法、管理部门和市有关单位:
9月21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下发了《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秋冬季农机安全生产检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8]23号),根据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办已下发的《关于开展“迎进博”农机安全大检查的通知》(沪农机[2018]17号)进行的工作部署,现将做好本市秋冬季农机安全生产检查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排查整治:2018年10月~2018年12月 。结合“迎进博”农机安全大检查,切实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集中力量开展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深化农机“打非治违”执法检查,持续推进“平安农机”示范创建工作。
总结提高:2019年1月~2019年2月。认真总结工作成效,及时挖掘典型案例,加强工作宣传,进一步健全农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二、重点任务
秋冬季农机安全生产检查整治重点任务在我办已下发《关于开展“迎进博”农机安全大检查的通知》中检查任务的基础上,增加以下4项内容:
1、严格落实农机安全监管新规定。严格执行新修订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以及配套的工作规范和证件标准,妥善处理新旧制度的衔接过渡,按时启用新版证件,按照新的分类方法开展注册登记和驾驶证考试。要加强取消《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后的事中事后监管,切实维护农机维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推进实施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出厂合格证标准。《农业机械出厂合格证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获)机》(NY/T3118-2017)已于2018年6月1日正式实施,各区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推广、促进实施。在办理注册登记时,要严格按照标准审核出厂合格证,对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要主动引导企业尽快按标准制发出厂合格证。在企业修改合格证期间,不应影响购机者正常办理相关手续。
3、严厉打击农机假牌假证及翻新造假。各区要立足自身职责,依法依规加强监管,并积极配合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加大农业机械翻新造假的打击力度。对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的,要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4、加大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实施力度。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农办机〔2018〕22号),围绕都市现代绿色农业,鼓励有条件的区及市有关单位先行先试,积极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加快淘汰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具。
三、工作要求
各区及市有关单位要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履行法定职责,深入开展农机安全检查整治工作。要广泛宣传,积极引导农业机械经营服务组织开展冬修冬管工作。要主动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配合开展联合执法,深化综合治理,形成监管合力。对重点地区和单位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要进行“回头看”。
市级“迎进博”农机安全大检查督导组将对各区及市有关单位检查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具体督查时间另行通知。
请各区农机安全监管部门及市有关单位分别于2019年1月3日前、2019年2月18日前报送检查统计表(具体见附件)、秋冬季农机安全检查整治工作总结。
联系人:刘 波 联系电话:52161231、52161232(传真)
王思静 23117107、63260655(传真)
邮箱: wsj-njs@163.com
附件:秋冬季农机安全生产检查整治统计表
上海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
2018年9月27日
秋冬季农机安全生产检查整治统计表
填报单位:(章)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1.农机安全 隐患排查 治理情况 | 开展安全检查情况(次) | 深入农机经营组织情况(个) | 出动安全监管人员情况(人次) | 检查机械情况(台) | 排查隐患情况(个) | 隐患整改情况(个) | 备注 |
2.执法检查情况 | 开展农机执法情况(次) | 参加执法活 动监管人员(人次) | 检查机械情况(台) | 处理农机 事故情况(个) | 纠正违章情况(个) | 备注 | |
3.“平安农机”创建情况 | 2018年创建“平安农机”示范镇的数量(个) | 示范合作社数量(个) | 示范村(个) | 示范岗位标兵(人) | 备注 | ||
4.报废更新 开展情况 | 报废机具数量(台) | 报废补贴资金(万元) | 更新机具数量(台) | 更新补贴资金(万元) | 受益农户 (户)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