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本市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落实农业农村部《“十四五”全国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及《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拖拉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21〕1号)精神,积极推行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配齐乡镇农机安全监理员、村级农机安全协管员,扎实推进“平安农机”创建长效机制建设,破解农机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难题,根据本市农机安全生产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以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遏制农机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以构建基层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为核心,坚持源头治理、末端监管,狠抓责任落实,推动本市农机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全面提升本市农机安全生产水平,为本市乡村振兴建设提供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
二、工作目标
强化市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统筹指导、区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主抓、乡镇专管、村级协管的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构建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新格局,制定重点监管事项清单(见附件1),打通农机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实现农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隐患治理闭环管理、农机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显著减少、农机事故起数及伤亡人数稳步下降,切实提升本市农机安全监管水平。
三、工作内容
(一)市级职责。市农业农村委负责贯彻执行和制定有关农机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将农机安全纳入绩效评价体系和乡村振兴考核,对多次查出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长期不参加年检、违法违规导致重大伤亡事故的实施主体按照相关规定处置。市农业农村委执法总队具体监督、检查、指导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各类专项整治和隐患治理工作;组织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做好农机事故防范、事故处理工作;建立健全本市农机安全责任体系和考核评价体系,对全市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及目标考核评价等工作。
(二)区级职责。区农业农村委牵头制定本区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细则,组织、指导开展全区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发挥好农机物联网平台作用,集中力量开展隐患排查和执法检查,对发现和上报的安全隐患、违法行为线索依法依规甄别处置,实行隐患排查问题清单(见附件2)制度,对整改内容要及时跟踪、逐项销号(见附件3),实现隐患查治闭环管理;做好本区“平安农机”创建、牌证核发、农机检验、事故处理、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加强本区监管装备配置,提升农机驾驶员场地考试、农机检验信息化水平;开展业务培训,内容结合农机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网格化监管工作要求,着力提高监管人员发现和处置问题的能力。
(三)乡镇级职责。乡镇人民政府下属的农业农村管理部门具体实施本乡镇的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要将农机安全作为镇村网格化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并作为乡镇对村的综合考核事项。每个乡镇须明确配备至少1名专职农机监理员,负责组织村农机安全协管员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检查、安全隐患排查,及时督促问题隐患整改;开展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和知识宣传教育活动;配合上级部门的执法检查,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协助做好农机检验、牌证管理、事故处理等工作。
(四)村级职责。村委会要主动担当起农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1名以上村级农机安全协管员(可由村干部或者综治网格员兼任),负责建立本村农机安全生产制度和管理台账,掌握农机经营服务组织、农机拥有量及所有者、使用者情况,督促各类农机经营主体及时办理牌证手续、参加农机检验;组织农机安全协管员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协助上级部门处置;及时上报农机安全事故,并协助做好事故现场工作;配合上级部门的执法检查,协助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向农民群众、农机手和跨区作业主体宣传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知识;督促农机经营服务组织配备安全员1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要充分认识推行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的重要性,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积极推进本区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二)健全监管机制。各区要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动机制,会同公安交管、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道路执法检查、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知识宣传等工作,严厉查处拖拉机无牌无证、违法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共同做好农机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
(三)加强队伍建设。各区要配齐网格化监管所需的执法工作设施设备,将相关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做好业务培训全覆盖工作,保证充足的培训时间;积极探索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考核奖惩机制,努力形成比学赶超、创先争优的勤学实干氛围,打造一支高素质农机安全网格化监管队伍。
(四)强化绩效考核。各区要按照本市农机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要求,将农机安全生产纳入镇、村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分解、细化、量化考核标准,提高考核工作的可操作性;加强督查考核,对当年发生农机死亡事故的镇、村,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确保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取得实效。
附件:1. 上海市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重点事项清单
2. 农机安全隐患排查问题清单
3. 农机安全隐患整改复查表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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