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成人中等学历远程教育管理办法
发文机关: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主题分类:
农村社会发展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04-06-01
失效日期:
主题词:
远程教育;通知
第一条:指导思想。更好地发挥上海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运用上海郊区农民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平台实施成人中等学历远程教育,为郊区经济建设服务。
第二条:实施方法。做到两个结合,现代远程教育和传统面授教育相结合,中专学历教育和各类培训相结合。
第三条:管理模式。采取市(市农广校)、区县(远程教育分中心)、乡镇(远程教育乡镇教学点)三级管理。远程教育中心通过卫星播放有关课程的课件内容,各区县、乡镇教学点组织学员收看。
市农广校(远程教育中心)负责专业的开设、课程的设置、教材的统一征订、入学和毕业手续的统一办理、考试的组织、日常教学的全面管理、课件的制作和播放。
区县远程教育分中心负责本区县各教学点的全程管理。负责招生入学手续办理、衔接手续的汇总和办理、日常教学的管理、试场的设置及管理、远程教育课件的使用和指导、毕业实习的组织及毕业证书发放。
乡镇远程教育教学点,具体负责本乡镇及就近乡镇的生源组织、入学手续有关表册的填制、上报,教师聘任,教材征订,衔接免修手续的办理,日常教学管理的实施,学籍材料的填写、汇总、管理,毕业实习、毕业办证的具体实施。
第四条:实施范围。根据当前实际情况,目前先开设财务会计和企业管理两个专业。其中对应用文写作、数学、邓小平理论概论三门必修的公共普通课先实施远程教育,并积极创造条件,在近两年内对其他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分步实施现代远程教育。
第五条:入学报名、凡年满18足岁,具有初中(或相当于初中)文化水平,凭本人身份证向所在区县的乡镇远程教育教学点报名,报名时间不限,注册原则上一年两次(即春、秋各一次),组班人数不限。入学手续办理,由各区县远程教育分中心汇总乡镇教学点报名情况,集中向市农广校提出申请,市农广校统一组织向市考试院中招办办理注册手续。
第六条:实施教学。目前在成人中专财务会计、企业管理两专业的语、数、政三门必修课程,试行现代远程教育,各教学班可配备相应的辅导教师,进行辅导、答疑和课堂管理。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逐步推出远程教育课件,如市场经济基础、经济法与经济纠纷处理等课程。
第七条;培训衔接。遵照上海市农委、市教委《关于上海郊区试行成人中等学历教育与农业技术培训相衔接的通知》(沪农委[2001]第143号文)的有关精神执行,根据学员原参加的各类培训的内容和学时来认定纳入学历教育的课程和学分,曾参加过各类培训的应出具相关证明,经审核同意,兔修相应课程。同时,可参加其它各类培训,累积学分,从而免修相应课程,缩短学习年限(最短至两年)。
第八条:考试考核。考试由市农广校统一命题,各区县远程教育分中心和乡镇教学点(满30人)设置考场,市农广校在考试前两周将各课程考试的范围以练习参考卷的形式在网上公布,供各教学点及学员个人进行复习迎考。
第九条:学习费用。因目前实施的学分制是学期学分制,收费标准暂按市教委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即文科 500元/学期,理工科600元/学期),其他有报名费、注册录取费、教材费、毕业办证费等,均按有关规定收取。按照学期学分制,每一课程折合成学分(16学时为1学分),学员可将培训累积的学分冲抵部分中专学历课程,并免去冲抵课程学费(每学分约20元左右),学员可以申请该门课程免修,只须交纳验证审核费用。
第十条:利益分配。各办学单位应按照市教委核定的收费标准向学员收取学费及代办费,并出具发票。市、区县两级教学管理单位收取适当的管理费,具体标准另行通知。
第十一条:本办法解释权属上海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第二条:实施方法。做到两个结合,现代远程教育和传统面授教育相结合,中专学历教育和各类培训相结合。
第三条:管理模式。采取市(市农广校)、区县(远程教育分中心)、乡镇(远程教育乡镇教学点)三级管理。远程教育中心通过卫星播放有关课程的课件内容,各区县、乡镇教学点组织学员收看。
市农广校(远程教育中心)负责专业的开设、课程的设置、教材的统一征订、入学和毕业手续的统一办理、考试的组织、日常教学的全面管理、课件的制作和播放。
区县远程教育分中心负责本区县各教学点的全程管理。负责招生入学手续办理、衔接手续的汇总和办理、日常教学的管理、试场的设置及管理、远程教育课件的使用和指导、毕业实习的组织及毕业证书发放。
乡镇远程教育教学点,具体负责本乡镇及就近乡镇的生源组织、入学手续有关表册的填制、上报,教师聘任,教材征订,衔接免修手续的办理,日常教学管理的实施,学籍材料的填写、汇总、管理,毕业实习、毕业办证的具体实施。
第四条:实施范围。根据当前实际情况,目前先开设财务会计和企业管理两个专业。其中对应用文写作、数学、邓小平理论概论三门必修的公共普通课先实施远程教育,并积极创造条件,在近两年内对其他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分步实施现代远程教育。
第五条:入学报名、凡年满18足岁,具有初中(或相当于初中)文化水平,凭本人身份证向所在区县的乡镇远程教育教学点报名,报名时间不限,注册原则上一年两次(即春、秋各一次),组班人数不限。入学手续办理,由各区县远程教育分中心汇总乡镇教学点报名情况,集中向市农广校提出申请,市农广校统一组织向市考试院中招办办理注册手续。
第六条:实施教学。目前在成人中专财务会计、企业管理两专业的语、数、政三门必修课程,试行现代远程教育,各教学班可配备相应的辅导教师,进行辅导、答疑和课堂管理。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逐步推出远程教育课件,如市场经济基础、经济法与经济纠纷处理等课程。
第七条;培训衔接。遵照上海市农委、市教委《关于上海郊区试行成人中等学历教育与农业技术培训相衔接的通知》(沪农委[2001]第143号文)的有关精神执行,根据学员原参加的各类培训的内容和学时来认定纳入学历教育的课程和学分,曾参加过各类培训的应出具相关证明,经审核同意,兔修相应课程。同时,可参加其它各类培训,累积学分,从而免修相应课程,缩短学习年限(最短至两年)。
第八条:考试考核。考试由市农广校统一命题,各区县远程教育分中心和乡镇教学点(满30人)设置考场,市农广校在考试前两周将各课程考试的范围以练习参考卷的形式在网上公布,供各教学点及学员个人进行复习迎考。
第九条:学习费用。因目前实施的学分制是学期学分制,收费标准暂按市教委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即文科 500元/学期,理工科600元/学期),其他有报名费、注册录取费、教材费、毕业办证费等,均按有关规定收取。按照学期学分制,每一课程折合成学分(16学时为1学分),学员可将培训累积的学分冲抵部分中专学历课程,并免去冲抵课程学费(每学分约20元左右),学员可以申请该门课程免修,只须交纳验证审核费用。
第十条:利益分配。各办学单位应按照市教委核定的收费标准向学员收取学费及代办费,并出具发票。市、区县两级教学管理单位收取适当的管理费,具体标准另行通知。
第十一条:本办法解释权属上海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