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专题】新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改的主要内容(四)?

产生日期:2023-06-25 14:00      来源: 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百问百答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在明确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三前”“三后”分阶段监管的基础上,明确农业农村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随机抽查机制,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计划,并要按计划开展监督抽查,进一步规定了抽取样品应当支付费用,应当及时共享并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等措施,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同时,强调农业农村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协调配合和执法衔接,建立健全全程监督管理协作机制,确保农产品从生产到消费各环节的质量安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此外,推动建立社会共治体系,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员制度协助开展有关工作,鼓励消费者协会和其他单位或这个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社会监督,对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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