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专题】新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改的主要内容(一)?

产生日期:2023-04-25 14:00      来源: 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百问百答

压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把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生产企业及收储运环节等都纳入监管范围,明确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其生产经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负责,针对出现的新业态和农产品销售的新形式,规定了网络平台销售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从事农产品冷链物流的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责任,并明确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销售企业、食品生产者等的检测、合格证明查验等义务,强化各环节主体责任。



读屏专用
声音开关
语速
阅读方式
配色
放大
缩小
鼠标样式
十字线
大字幕
快捷方式
重置
固定
说明
退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