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农办、市农委主任孙雷作“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农村改革”专题讲座时强调—— 结合本市实际稳步推进28项涉农改革

产生日期:2014-04-22 02:55      来源: 东方城乡报

“全面深化改革”无疑是今年最热门的词语之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以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为主线,对深化农村改革作了全面部署。“《决定》中关于本市涉农改革至少有28项,每一项都应认真学习贯彻好。”孙雷在专题辅导讲座一开始便强调,改革涉及的土地问题,转变农业经营方式,宅基地置换、农民增收等等都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深化农村改革必须结合上海实际情况稳步推进落实到位,通过健全城乡一体化体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记者 欧阳蕾昵      

昨天下午,“三农政策大家谈”系列讲座在上海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举行。本次讲座由市委农办、市农委主任孙雷主讲“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市委农办、市农委系统系统机关处室科级干部,系统各归口单位、直属单位科级干部等参加了本次专题辅导讲座。

2014年是本市全面深化改革之年,为进一步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市委农办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使系统各单位的中青年干部更为及时、准确、全面了解“三农”工作及各项新的改革措施,市委农办拟举办六期培训讲座。昨天下午的讲座上,孙雷通过列举大量生动、形象的实例,深刻阐述上海现代农业经营“三类主体”、农民“三项权利”、农村“三块土地”、涉农“三项制度”、农村“三项水平”等五个方面的内容。

“离开主体的农业现代化无从谈起!”

在谈及现代农业经营三大主体时,孙雷指出,目前,上海农业生产经营正面临“谁来种田、种什么、怎么种”这几个新问题。三类主体中,家庭农场的发展和培育无疑是农村改革的一项新生事物,是生产关系不断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具体表现,上海在粮食生产家庭农场的基础上,应积极发展经济作物型等其他类型的家庭农场。

“‘专业’二字的摘除,赋予了合作社更加广泛的范围和领域。”孙雷认为,农民合作社发展到今天,不应盲目追求数量值有多高,而应提高质量。合作社也可以包含各类涉农服务组织。

涉农改革“亮点”突出

孙雷在谈到农民“三项权利”时强调,《决定》中提出了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这在中央《决定》类的文件中是第一次明确提出,含金量很高。再比如,十八大提出维护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的进一步完善是一项重大的政策突破。“其实,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不是要分给农民什么新财产,而是要让法律赋予农民的财产权利得到更好的实现和保障。”

“土地想怎么用就能怎么用?土地征收范围应该如何确定?有些改革一定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和批准方可实施,不能抢跑越线。”孙雷举例说,比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就要坚持三条底线:集体土地所有权不能变、农地农用不能变、农民的基本权益不能变。再比如完善征地制度,因涉及农村土地制度的方方面面,需要从整体上把握,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今年,市委重点调研课题包括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等内容,‘三农’工作者更应在实际操作中强化责任意识、补短意识和全局意识。”讲座最后,孙雷勉励大家做好“三农”工作任重而道远,希望大家长期坚持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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