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深化农村改革 加快发展现代农业

产生日期:2013-11-21 02:01      来源: 东方城乡报(数字报)

   本报讯 11月20日,市委农办召开中心组专题学习会议,以学习原著为主,对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进行认真研读,并就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大家高度评价了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运筹帷幄、总揽全局,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全面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的重大进展和成就。中心组一致认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是在我国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总部署、总动员。《决定》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的科学指南和行动纲领,对于我们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高举改革开放旗帜、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中心组成员结合自己分管工作,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精神和内容,畅谈了自己的认识和体会。市委农办、市农委主任孙雷谈到,《决定》以赋予农民更多权利和利益、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为主线,对深化农村改革作出了重要部署。《决定》对一些长期以来议论较多但始终没有触及的改革有了明确提法,对一些过去虽有涉及但意见并不明确又事关重大的问题有了突破性,特别是对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宅基地用益物权赋予了新的内涵,有利于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市委农办、市农委巡视员张贵龙认为,《决定》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深远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要深刻理解《决定》在理论和政策上取得的一系列新的重大突破,要克服“怕烦、怕难、怕乱、怕风险、怕失控”的消极态度,勇于进取,积极探索,进一步加大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宅基地置换、农业科技创新等方面的推进力度。市委农办、市农委副主任殷欧表示,《决定》汇集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思想、新论断、新举措,提出了“三个赋予”、“四个鼓励”、“五个保障”、“六个推进”、“七个允许”等农村改革任务和举措,有助于我们树立新思维、打破部门利益藩篱,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推进本市地产农产品质量监管、农田水利建设等各项工作。市委农办、市农委副主任邵林初认为,《决定》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大原则,体现了我们党的政治勇气、必胜信心和坚强决心。尽管农民增收、农村社会保障等工作还会遇到很多困难,但改革只能进不能退,要积极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形成农民增收长效机制。市纪委派驻市委农办纪检组长房忠桥表示,要深刻认识全面深化改革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关系,积极顺应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的创新举措,不断提高监督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市委农办、市农委秘书长邵启良谈到,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全面深化改革为主要议题,是我们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新形势下坚定不移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坚定不移高举改革开放大旗的重要宣示和重要体现。改革的号角已经吹响,关键是要狠抓落实。落实的关键是利益调整,要统一思想认识,多让利给农民,配套政策要到位。市委农办、市农委副巡视员李维良表示,《决定》是改革开放35年来最全面、最深刻的顶层设计,进一步坚定了我们继续推动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农业补贴政策、农村金融制度创新、完善农业保险制度等工作,促进上海都市现代农业发展。

最后,孙雷主任就市委农办、市农委下一阶段做好《决定》的学习与贯彻落实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对《决定》中涉及农村改革的举措要研究提出对策措施。《决定》赋予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以抵押、担保权能,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鼓励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鼓励农村发展合作经济,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允许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要积极争取列入国家试点范围,先行先试,为面上推广提供经验。通过健全体制机制,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

二要以学习贯彻《决定》精神为动力,深化农村改革。根据2013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用五年时间基本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的要求,本市提出力争花4年时间,到2016年底基本完成。明年是关键一年,要抓落实,抓进度,切实维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重点推进村级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探索镇级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各区县、乡镇抓紧推进建立健全乡镇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时针对改革中遇到的瓶颈制约问题,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研究出台相关扶持政策,推动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不断深化,切实维护农民集体收益分配权。按照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双轮驱动的要求,综合运用各项政策,有序推进本市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深入推进村庄改造工作,切实加大对中远郊经济薄弱地区的支持力度,积极整合农村路桥建设、生活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合力提升农村各项村级公益事业水平。完善宅基地置换试点政策,聚焦高压走廊、高速铁路等“三线”沿线,切实维护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

三要配合其他部门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决定》中提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缩小征地范围,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建立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利益。《决定》还对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努力缩小城乡收入分配差距、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推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统筹发展、健全网络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运行机制、建立食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完善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补偿机制等也提出了改革要求。我们要做好与本市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工作,细化完善政策建议,形成工作合力,加快推进本市城乡发展一体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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