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农村集体承包地流转探路:已建立统一的市场平台
产生日期:2013-05-03 05:59 来源: 搜狐网
在“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的背景下,农村集体承包地流转被视为一个关键,上海也不例外。
近日在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上海市农业委员会的有关人士说,关于农村集体承包地的流转,上海已经逐步探索出一条可行路径,即建立一个统一的市场平台。这一平台的核心上海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信息管理系统已于2011年底全面建成,目前运行良好。
据介绍,该系统分为承包管理、流转管理、调解仲裁和政策法规四大功能模块,已在上海74个乡镇的“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中心”推广。
上述农委有关人士认为,要搞现代农业,就要把农户承包的田地在明确产权属性的前提下,放在一个共同的市场平台上面,流转起来,引导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比如这一片种蔬菜,那一片种水稻。
“承包地流转后,可以形成规模。”上述农委有关人士说。
“承包户委托流转给村”
在上述探索启动前,上海的承包地流转曾出现一些难题。
比如,1999年二轮延包之前,有的农户觉得种田不赚钱,把承包的地流转给别人,现在觉得政府对农业的补贴力度大,又想要回来自己种,怎么解决?
上海市农委有关人士说,这时统一管理的流转市场平台的作用就开始体现。
据他介绍,目前上海承包地流转的特征是,流转的土地九成以上都是承包户自愿委托给村的,再由村统筹流转给其他经营主体,规范了流转期限、面积、价格、用途等。目前上海74个乡镇已建立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心,覆盖全上海涉农地区。
在上海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信息管理系统里,早报记者看到,所有的承包地流转信息已经输入。流转合同采用上海市农委和工商部门共同确定的规范合同文本;政府提供基本价格,给予指导,每年流转承包价格在逐步提升,2011年833元/亩,2012年853元/亩,提高了3%左右。
此外,上海的9个涉农区县都建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以解决承包户之间因土地承包管理和流转造成的矛盾。
对土地的经营者,上海市有关部门还建立了检查督查制度,看其诚信如何,是否滥用农药、掠夺性经营等。而这类“诚信”信息也将置入已有的信息系统中。
此前的2012年1月,新华社就曾报道称,上海于2009年启动的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工作已经完成,共涉及9个区县、91个涉农乡镇、1113个村。
依托土地流转中心
话虽如此,依然有一小部分农户不愿把地拿出来流转。
“因为非农就业等各种主客观条件不具备,也有一些农户愿意自守一亩三分地。”前述上海市农委有关人士说,这也是正常和合理的,农村集体承包地流转遵循的是“依法自愿有偿”原则。
据介绍,上海一些区县也制定了一些激励政策。
凡将承包地放到流转中心平台流转的,政府给予一定的补贴。鼓励农户将承包地委托流转给村里,由村里统筹对外发布流转信息,不鼓励农户一对一私下流转。对于激励政策,区县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的是差别化政策,具体力度要看区县的经济实力。比如闵行、宝山、浦东,经济条件较好,可能补得多一点。
效果已经开始显现。
上述上海市农委有关人士介绍说,目前全国农村承包地中,有近两成的农村承包地已经流转。上海农村的承包地规模是190万亩左右,有近60%的农村承包地已流转出来。这在全国名列前茅。上海的优势之一,是大城市二、三产业对剩余劳动力的吸纳。劳动力都转移到了二、三产业,可充分就业,农村承包地就有了流转的基本条件。
流转强调“三个不得”
同样,有了上述条件,发展家庭农场、专业大户、集体农场都有了新的基础。
据前述上海市农委有关人士介绍,上海正在培育多元化经营主体,破解将来谁来种地的大问题。譬如,发展家庭农场,以家庭为主体,以农业经营为主业,劳动力主要依托本家本户。
这与今年1月发布的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的精神颇为契合。今年的“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
上述有关人士同时强调,农村集体承包地流转应遵循“依法自愿有偿”原则,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的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近日在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上海市农业委员会的有关人士说,关于农村集体承包地的流转,上海已经逐步探索出一条可行路径,即建立一个统一的市场平台。这一平台的核心上海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信息管理系统已于2011年底全面建成,目前运行良好。
据介绍,该系统分为承包管理、流转管理、调解仲裁和政策法规四大功能模块,已在上海74个乡镇的“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中心”推广。
上述农委有关人士认为,要搞现代农业,就要把农户承包的田地在明确产权属性的前提下,放在一个共同的市场平台上面,流转起来,引导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比如这一片种蔬菜,那一片种水稻。
“承包地流转后,可以形成规模。”上述农委有关人士说。
“承包户委托流转给村”
在上述探索启动前,上海的承包地流转曾出现一些难题。
比如,1999年二轮延包之前,有的农户觉得种田不赚钱,把承包的地流转给别人,现在觉得政府对农业的补贴力度大,又想要回来自己种,怎么解决?
上海市农委有关人士说,这时统一管理的流转市场平台的作用就开始体现。
据他介绍,目前上海承包地流转的特征是,流转的土地九成以上都是承包户自愿委托给村的,再由村统筹流转给其他经营主体,规范了流转期限、面积、价格、用途等。目前上海74个乡镇已建立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心,覆盖全上海涉农地区。
在上海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信息管理系统里,早报记者看到,所有的承包地流转信息已经输入。流转合同采用上海市农委和工商部门共同确定的规范合同文本;政府提供基本价格,给予指导,每年流转承包价格在逐步提升,2011年833元/亩,2012年853元/亩,提高了3%左右。
此外,上海的9个涉农区县都建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以解决承包户之间因土地承包管理和流转造成的矛盾。
对土地的经营者,上海市有关部门还建立了检查督查制度,看其诚信如何,是否滥用农药、掠夺性经营等。而这类“诚信”信息也将置入已有的信息系统中。
此前的2012年1月,新华社就曾报道称,上海于2009年启动的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工作已经完成,共涉及9个区县、91个涉农乡镇、1113个村。
依托土地流转中心
话虽如此,依然有一小部分农户不愿把地拿出来流转。
“因为非农就业等各种主客观条件不具备,也有一些农户愿意自守一亩三分地。”前述上海市农委有关人士说,这也是正常和合理的,农村集体承包地流转遵循的是“依法自愿有偿”原则。
据介绍,上海一些区县也制定了一些激励政策。
凡将承包地放到流转中心平台流转的,政府给予一定的补贴。鼓励农户将承包地委托流转给村里,由村里统筹对外发布流转信息,不鼓励农户一对一私下流转。对于激励政策,区县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的是差别化政策,具体力度要看区县的经济实力。比如闵行、宝山、浦东,经济条件较好,可能补得多一点。
效果已经开始显现。
上述上海市农委有关人士介绍说,目前全国农村承包地中,有近两成的农村承包地已经流转。上海农村的承包地规模是190万亩左右,有近60%的农村承包地已流转出来。这在全国名列前茅。上海的优势之一,是大城市二、三产业对剩余劳动力的吸纳。劳动力都转移到了二、三产业,可充分就业,农村承包地就有了流转的基本条件。
流转强调“三个不得”
同样,有了上述条件,发展家庭农场、专业大户、集体农场都有了新的基础。
据前述上海市农委有关人士介绍,上海正在培育多元化经营主体,破解将来谁来种地的大问题。譬如,发展家庭农场,以家庭为主体,以农业经营为主业,劳动力主要依托本家本户。
这与今年1月发布的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的精神颇为契合。今年的“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
上述有关人士同时强调,农村集体承包地流转应遵循“依法自愿有偿”原则,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的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