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将重点改善农村排涝 除涝标准将达15年一遇

产生日期:2012-08-30 01:50      来源: 东方网

  东方网记者程琦报道:今天下午,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定华等市人大常委会部分人员赴青浦区对上海市推进农村水利建设情况进行专项监督调研。

  委员们一行先后调研了青浦西郊淀山湖湿地大莲湖湿地修复项目、青西三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及青浦区叶水路港泵站工程,并在调研后召开座谈会听取青浦区人大和基层一线负责人的意见和建议。

  据了解,从今年六月份开始,专项调研工作领导小组就已深入金山、奉贤、闵行、崇明、松江等区县,针对“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和水生态修复工程、农村饮用水达标和安全”等重点,开展了一系列调研。

  青浦地处太湖下游,黄浦江上游,水面率高、地势低洼、水动力弱,下游潮水上溯到青浦潮差衰减严重,尤其是青东地区水体置换全市最慢。防汛保安和水环境保护任务艰巨。

  十一五期间,青浦围绕“安全、资源、环境”三位一体的治水理念,已基本建成防汛排涝体系、流域防洪挡潮能力基本达到50年一遇,圩区排涝能力基本达到十年一遇、农田水利设施基本覆盖,并建成了“一斜二湖三纵五横”的水体格局。

  委员们调研后指出,尽管青浦治水方面取得长足发展,但由于青浦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安全需求不断上升,目前还存在一些不足。如淀山湖、吴淞江等部分一线堤防设防标准低、青浦大控制片排涝动力不足、农田种植定位不清,农田水利配套特别是灌排体系无所适从、田间沟渠水利设施严重老化等。

  十二五期间,按照2011年中央1号文件和上海市委、市政府《实施意见》。青浦区将进一步完善机制,加快水利建设进度。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十二五末形成管养体系。完善防汛安全体系,实现圩区全面达到15年一遇的除涝标准,重要地区达到20年一遇标准。强化水环境治理,整治镇村河道,建设农村生活污水2万户。

  据了解,目前上海农村只有三分二地区达到十年一遇的排涝标准,共有超过100万亩低洼地,松江、金山、青浦地势最低容易受到洪涝影响。“十二五”期间,上海将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并建立完善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预计全市每年可用于水利建设和管理的资金达100亿元,农村水环境改善和排涝设施建设是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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