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2009年郊区电力排灌工程建设计划的复函
发文机关: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
主题分类:
农业资金管理
发文字号:
沪农委[2009]63号
发布日期:
2009-03-27
失效日期:
主题词:
电力工程;排灌;计划;函
市水务局:
你局沪水务[2009]99号文《关于2009年度郊区电力排灌工程建设计划的请示》收悉。经会同市有关部门审核,原则同意你局关于2009年郊区排灌工程建设计划的安排意见。按照第四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推动水环境治理和大力推进新农村水务配套建设要求,郊区排灌工程建设要围绕以防洪除涝、水资源配置、水环境整治、新农村建设涉及灌溉泵站调整和技术更新改造水利配套为重点,确保100万亩设施粮田和30万亩设施菜田以及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外围排涝泵站建设,不断提高郊区灌溉、排涝标准和能力。2009年郊区电力排灌工程建设计划安排为:
(1)新建排涝泵站69座,88台套,新增动力3939千瓦;
(2)新建和调整灌溉泵站94座,162台套,新增动力2302千瓦。
完成以上工程计划,需要总动力6241千瓦,可新增和改善排涝面积10.57万亩;改善灌溉面积3.05万亩。
接文后,请据此向市电力公司落实配套的农村电气化工程计划,相应的电力工程设施拟请电力部门帮助解决。
此函。
附件:2009年度郊区电力排灌工程建设计划汇总表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