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各区县积极开展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产生日期:2007-09-29 03:14 来源: 上海市农委办公室
上海市农委等六部门《关于贯彻农业部等七部门<关于开展全国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沪农委〔2007〕237号)下发后,本市各区县政府高度重视,按照文件精神,积极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总体进展顺利。
一、领导高度重视,明确牵头部门,成立工作机构。各区县政府高度重视本次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明确分管区县长和牵头部门,分别成立了由分管副区(县)长任组长,各区县农委、集资办、房地局、监察委、民政局、纠风办、信访办等部门组成的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或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各区县牵头部门。各区县还制定了分片联络制度,明确联席会议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别负责联系2-3个乡镇。各乡镇也相应成立由分管乡镇长挂帅的联席会议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奉贤区明确各镇相关部门重点联系若干个行政村。
二、部门分工,形成合力,积极推进专项治理工作。一是各区县、乡镇及时召开专项工作联席会议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学习领会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区县实际,制定工作意见,并在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设立和公布举报电话。二是各区县、乡镇分别召开由分管乡镇长、村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部门参加的动员大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工作重点、工作目标和时间节点,并对专项治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三是各专项联席会议或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级农经部门按照工作总体要求,积极主动,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设计调查统计表,印发政策法规宣传资料,开展专项工作培训,深入区县、镇村加强工作指导检查。青浦区还专门编印专项工作情况简报。
目前,各区县专项治理工作总体进展顺利。嘉定、浦东、南汇、奉贤、青浦等区,按照工作方案,进入乡镇、村级层面的自查阶段。自查工作可望在9月5日左右基本结束。还有少部分区县近日正召开会议,部署安排专项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