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崇明县积极推进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工作

产生日期:2010-05-20 03:09      来源: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委农办、市农委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工作推进会精神,按照市政府〔2009〕34号及区府〔2009〕194号文件的有关要求,崇明县加大力度,积极推进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工作。

    一、领导重视,明确要求。自市 委农办、市农委3月3日工作推进会后,崇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长赵奇和副县长杜松全专门听取县农委有关会议精神的传达及工作的专题汇报,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并将专项工作纳入乡镇工作考核内容之一。县农委专门下发《关于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明确工作重点和时间节点,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4月上、中旬,崇明县农委先后分东、西两片分别召开由各镇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工作座谈会,交流工作进展情况、主要问题、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以及下一步打算。

    二、落实工作方案。按照稳定完善土地承包关系、建设乡镇流转管理服务中心、建立健全纠纷调解仲裁体系三项工作整体联动,年内全面推进并基本完成的要求,全县稳定完善土地承包关系工作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2010年1-3月),组建机构,做好培训。重点加强政策法规及业务操作培训,健全完善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摸底调查工作。第二阶段(2010年4-10月),调查摸底,掌握实情。4、5月份,完成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并进行试运行;6月中旬前,各乡镇做好 “一村一表”、“一户一表”等基本情况的填报核实工作;6月底前,汇总梳理突出问题,调研制定相应政策操作口径,开展专题培训;10月底前,完成制定以村为单位的稳定完善土地承包关系工作方案。第三阶段(2010年11月-2011年3月),组织实施,巩固完善。以村为单位,开展二轮延包后续完善工作,年内基本完成,明年初全面完成,并做好总结归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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