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长江及内陆水域禁渔期管理工作全面展开
产生日期:2007-04-30 01:45 来源: 上海市农委办公室
近期,上海渔政部门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积极做好长江及内陆水域禁渔期管理工作。
长江上海段水域禁渔期时间为每年4月1日12时至6月30日12时,本市内陆水域(包括黄浦江水域)禁渔期时间为每年2月16日12时至5月16日12时。
长江上海段水域,结合鳗苗后期管理,全力做好长江禁渔期管理工作。目前本市长江禁渔期管理工作已全面展开。市渔政处与相关长江水域区县渔政部门制定了详实的“长江禁渔期管理工作计划”。上海渔政部门还参与了2007年长江禁渔期同步执法行动,确保了长江禁渔期前期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今年,由于前期鳗苗资源发生量较小,后期出现资源量回潮现象,鳗苗综合整治后期管理工作任务艰巨。市渔政部门将鳗苗综合整治后期清场工作与长江禁渔期前期管理工作相结合,抓执法、抓细节、抓成效,做到两项工作无缝衔接,确保长江渔业资源可持续增长。今年针对长江深水网作业这一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了严厉查处,发现一起违法作业,依法查处一起,发现一顶违规深水网具,依法拆除一顶,绝不手软。目前长江深水网违法作业已经得到有效遏止。
内陆水域,创新工作思路与方法,各区县渔政部门做好内陆水域禁渔期管理工作。
3月27日起,金山区渔政站组织了为期5天的针对本区内河水域禁渔期专项整治行动。金山区渔政站经过周密部署,制定了详细的专项整治行动路线,检查区域及人员安排,共出动渔政船艇10航次,参检人员42人次,查处违反禁渔期案件6起,无证捕捞案件3起,共处罚款2900元。
4月4日至11日,嘉定区渔政站开展了禁渔期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在本次整治行动中,渔政执法人员发现辖区河道中的捕捞网具大多已经收整上岸;部分网具虽然仍在河道中,但网口已经收起,共查处违反禁渔期规定的案件12起,多数集中在北部华亭、娄塘等地。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再次进行了宣传教育,并依法作出了行政处罚。
闵行区渔政站针对外来违法捕捞者增多、流动违法捕捞行为上升等实际情况,制定了“三阶段”禁渔期工作管理计划。在整治形式上,以执法艇和陆上巡逻交错进行,分组实施,明确分工,措施落实。当前,第一阶段已经结束,共出动执法人员132人次,车辆53车次,执法艇25艘次,共查处案件24起,没收渔获物130公斤,没收网具97件,罚款人民币1250元。第二阶段执法工作已经开始。
4月12日至13日,浦东新区渔政管理检查站组织区、镇渔政人员开展了内陆水域禁渔期执法大检查。在2天中,共出动渔政人员27人次,渔政快艇6航次,查处案件13起,罚款2600元,清除违规渔具22件。
奉贤区渔政部门对青村镇区域内河道网具彻底进行了一次地毯式清查。共出动巡逻船艇3艘,渔政执法人员13名。根据前期摸查情况,渔政人员分组对各河道内的网具逐段进行清理。对放置暗网的渔民进行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