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度本市农村集体资产年报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涉农区县农委集资科、农经站,中心城区镇集体资产管理部门:
为进一步准确掌握农村集体资产现状和运行情况,切实加强本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建设,现组织开展2011年度本市农村集体资产年报调查工作。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
农村集体资产调查统计是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各区县要充分认识做好农村集体资产年报工作的重要意义,以提高统计质量为目标,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安排,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按时、按质完成调查任务。
二、加强工作指导
本次调查数据基准日为2011年12月31日,基础数据采集工作与正在建设的上海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相结合,不再使用原年报调查软件。各区县要加强资产年报调查工作的培训、指导和服务,使基层年报调查人员熟悉掌握资产年报调查指标、数据的采集和填报方法,强化数据审核,确保调查工作质量。
三、强化调查分析
本次调查要与去年资产年报进行比较分析,对资产年报中调查对象的变化情况、数据变化较大的情况要分析其原因,重点进行说明。要跟踪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及运行情况,总结本地区好的经验和做法,在此基础上撰写调查分析报告。
四、具体工作要求
(一)填报对象。凡属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范畴的镇级集体经济组织和集体企业及其投资的全资、控股企业;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和村属集体企业及其投资的全资、控股企业;队级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投资的全资、控股企业。
(二)采集内容。主要是镇、村、队三级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负债表、收支明细表、收益及收益分配表及其集体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队级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报表以村为单位合并填报,并完整填写队级集体经济组织数量。
(三)填报方式。本次调查采用全面调查方法进行,基础数据在上海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上进行填报录入,逐级审核后,网上汇总上报。纸质调查汇总表和分析报告须经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并盖公章后,于2011年2月底前报送我站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科。
联系人:楼建丽,联系电话:52196997。
附件:上海市农村集体资产调查汇总表
上海市农村经营管理站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