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年度本市农村集体资产调查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产生日期:2009-12-18 02:08      来源: 上海市农村经营管理站

各区县农委(集资办)农经站(集资科、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指导中心):

    为进一步准确掌握本市农村集体资产特征和运行规律,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利益,结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组织开展2009年度本市农村集体资产调查统计年报工作。现将《上海市农村集体资产调查统计报表(试行)》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农村集体资产调查统计是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区县、乡镇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农村集体资产调查统计的重要意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统计服务水平为目标,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安排,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按时、按质完成调查任务。

    二、严格把关,狠抓质量。要严格按照调查统计报表要求,坚持集体资产调查统计人员和集体资产管理人员审核“双把关”制度,充分运用本市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成果,强化数据审核,确保统计工作质量。调查统计报表须经各单位主要负责任人审核、签字并盖章后方可报送。

    三、强化指导,搞好分析。要切实加强对资产调查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强化工作指导、服务、检查,使其加深对报表制度和指标口径的理解,熟悉掌握数据的采集和填报方法,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同时,要以统计数据为基础,认真分析集体资产管理现状,查明统计数据异动情况的原因,总结本地区好的经验和做法,并形成书面分析报告。

    四、具体工作要求。

    (一)填报方式。本次统计采用全面调查方法进行,基础表数据由被调查单位分别填报,经乡镇、区县管理部门层层审核通过后,逐级网上录入上报,区级管理部门网上填报后,同时报送纸质汇总表和分析报告。

    (二)报送时间。网上填报和纸质报送均于2010年4月底前报送我站。

    联系人:吕祥、张礌,联系电话:52161162、52161167,邮箱:shnjz@126.com。


    附件:上海市农村集体资产调查统计报表(试行)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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