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区加快推进农村集体资产改革发展工作
产生日期:2011-07-18 05:50 来源: 上海市农村经营管理站
为推动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切实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近日,松江区制定出台《关于推进农村集体资产改革发展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街镇积极推进农村集体资产改革发展工作。
《通知》明确,农村集体资产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即坚持镇、村资产管理同步加强,深化改革和加强管理同步落实,群众参与和公开形式同步深化,监管网络化和管理规划化同步提升;工作目标,即完成农村集体资产产权界定;以街镇为基础,建立镇级农民(农村)集体资产联合社,重点是界定联合社社员身份和量化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权到每个社员;实现让本行政区域内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农民)成为联合社成员,充分享有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权和收益分配权的目标。
《通知》明确,农村集体资产改革发展的主要任务:一是明晰产权,确保权益。全面撤制村队的地区,由镇对村、队级资产进行回购,实行镇级资产统一管理,建立镇级农民(农村)集体资产联合社,以“份额”形式将镇级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权量化到每个成员;尚未撤制村队的地区,实行镇、村级资产同步明晰产权,逐步建立镇级农民(农村)集体资产联合社,以镇级运行平台实行统一管理。产改过程中,要全面把握好清产核资、产权界定、社员界定、农龄统计、股权设置、登记管理和收益分配等工作内容,特别是集体资产“份额”确定以社员拥有的人均耕地和农龄为主要依据。二是健全机制,强化监督。主要做好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建设农村集体资产信息化监管系统和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监督机制等工作。三是积极发展,壮大经济。要优化资产结构,多渠道扩大资产增量。浦北地区依托地理优势,以镇级资产经营公司为主体,投资工业园区、楼宇经济,并通过整合、兼并、重组、置换等手段扩大集体资产规模,实现产业集聚;浦南地区强化土地资源性资产管理,进一步盘活现有集体用地等存量。要盘活存量资产,努力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对现有农村旧厂房、库房、办公用房等房产资源,采取改造、重建等手段,增加集体资产收益;对农村集体所有的停产企业、闲置房产等,可采取拍卖、租赁、承包、入股等多种方式综合开发利用,发挥现有存量资产的效益。要扩大资金投资,竭力发挥资金乘数效应。大力发展资源开发型经济,将潜在优势转变为现实的增收能力;有实力的集体经济组织利用好沉淀闲置资金,购买有稳定回报的不动产;充分利用本地区优势,将厂房改建商务用房发展仓储、商店、饭店、旅馆或资产出租,增加集体经济组织收入。
《通知》强调,各街镇要切实加强领导,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成立本地区农村集体资产产权改革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制定相关改革实施方案,并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要建立健全管理工作机制,确保有机构办事、有专人理事,有经费办事,集体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经费,纳入区镇两级财政预算;区有关部门要逐步把推进农村集体资产改革发展工作纳入街镇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注重加强考核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