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09年度动物卫生、兽药饲料监督执法工作评查标准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文机关: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主题分类:
畜牧管理
发文字号:
沪动卫监(2009)第53号
发布日期:
2009-04-16
失效日期:
主题词:
监督执法;评查;细则;通知
各区(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为深入贯彻执行《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推动区县监督所监督执法体系建设、动物卫生和投入品安全监管等工作的开展,加强相互间工作交流,总结经验,寻找差距,共同提高。我所在征求各区县所意见的基础上修定了上海市(2009)年度动物卫生、兽药饲料监督执法工作评查标准实施细则,内容和范围也在2008年评查标准的基础上着重深化了检疫监管的要求和考核,现发给你们,评查活动初步定于2009年11月份,望各区县所围绕年度工作计划和本评查标准实施细则的要求,认真做好各项监管工作。如有修改意见仍可在2009年10月前向市所提出。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2009)年度动物卫生、兽药饲料监督执法工作评查标准实施细则
上海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二○○九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