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2008年度上海市动物卫生、兽药饲料监督执法工作评查表》的通知

各区(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为深入贯彻执行《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农业部2008年度全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规范年活动的精神和市所印发的“区(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职责、考核要求”,进一步推动区县监督所监督执法体系建设、动物卫生和投入品安全监管等工作的开展,加强相互间工作交流,总结经验,寻找差距,共同提高。我所制定了《2008年度上海市动物卫生、兽药饲料监督执法工作评查表》,内容和范围涉及机构体系建设、管理制度规范、行政执法力度、案卷质量、证照管理、动物卫生产地和流通领域监管以及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管等方面,现发给你们。初步定于2008年11月份组织全市性评查活动,望各区县所积极准备。

    特此通知。

    附件:2008年度上海市动物卫生、兽药饲料监督执法工作评查表


上海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二○○八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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