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发《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通知

各区畜牧兽医办公室,光明(食品)集团农业发展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和《家畜遗传材料生产许可办法》的规定,经考核评审和质量检测合格,批准上海奶牛育种中心有限公司从事牛冷冻精液生产经营,现核发《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

特此通知。

附件:1.上海市《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颁发目录

   2.验收合格种公牛名单

 

上海市畜牧兽医办公室
2017年4月21日

 

标签:

附件下载:

附件1、附件2.pdf


读屏专用
声音开关
语速
阅读方式
配色
放大
缩小
鼠标样式
十字线
大字幕
快捷方式
重置
固定
说明
退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