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反馈

  • 有关上海市禽类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实施细则的问题。

      尊敬的市民,经了解,您想要了解《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相关问题,您可咨询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电话021-23111111,或者直接联系崇明区农业农村委监管科,电话69614729。

  • 请问在本市的活禽交易行为,农委可以进行执法处置吗?

      尊敬的市民,根据《上海市活禽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八条(非定点经营的罚则)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在非定点活禽批发市场或者活禽零售交易点从事活禽交易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市场经营管理者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市场内无照经营活禽的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和活禽等,并处以罚款;对市场外占用道路、流动设摊的无照经营活禽的行为,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和活禽等,并处以罚款。

  • 崇明的农村户口不享受100的补贴吗?

      尊敬的市民,经了解,崇明有一个生态养老补贴是100元,补贴对象是本区户籍,并已经在本区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