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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市民,经向上海市农业农村委行政服务中心了解,您留言中提到的有关手参的收购和出售行为,不用办理出售、收购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管理的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审批,具体可咨询021-5216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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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市民,根据《关于本市实施长江口及其他内陆水域禁渔的通告》规定:长江口水域包括农业农村部设定的长江口禁捕管理区(包含上海市长江口中华鲟自然保护区、长江刀鲚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上海段)内的我市管辖水域。具体范围为东经122°15′、北纬31°41′36″、北纬30°54′00″形成的框型区线,向西以水陆交界线为界。具体为上述范围内沿江岸线海塘、水闸外侧与自然水域连通的长江口水域。长江口水域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农业农村部通告〔2019〕4号)、《农业农村部关于设立长江口禁捕管理区的通告》(农业农村部通告〔2020〕3号)规定,实施常年禁捕。此外,休渔期以外进行捕鱼,必须是本市渔民,具有捕捞证及合法的渔船才可以。具体可咨询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渔业处,电话23113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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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市民,您可咨询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畜牧兽医管理处,电话021-23111111,转农业农村委畜牧兽医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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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大团镇农村自建房高度限制多少米?比如到屋脊多少米,到屋顶总高度多少米?
尊敬的市民,根据《关于印发<大团镇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操作口径(试行)>规定的通知》(浦团府规〔2023〕2号)第七条(间距、层数和高度标准):(二)楼房底层层高为3米到3.2米,其余层数的每层层高宜为2.8米到3米,加盖屋面,檐口高度控制在1.8米以内。二层楼房地平线至屋面檐口高度不得超过8米,至屋脊高度不得超过10米;三层楼房地平线至屋面檐口高度不得超过10米,至屋脊高度最高不得超过13米。零零线参照四周自然地平面最高点。原则上建房高度应充分考虑周边情况,与邻居保持一致或与邻居意见统一,避免邻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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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市民,您可以关注“奉贤三农”微信公众号,找到11月4日的推文《本年度新米喷香出炉!第一届“贤城美谷”大米金奖花落谁家?》,文章结尾附有“贤城美谷”大米采购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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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市民,浦东生产大米的合作社数量众多。根据您的要求,现提供上海原旺园林专业合作社、上海蓓佳果蔬专业合作社、上海良元农产品专业合作社、上海尹民果蔬专业合作社、上海乔稼农产品专业合作社、上海越亚农产品种植专业合作社这6家合作社的联系方式,已将相关信息通过短信发送给您,可根据需要联系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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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嘉朱公路2333弄对面,孙浜河沿河河岸有相当长一段距离,发现许多株疑似入侵植物加拿大一枝黄花。
尊敬的市民,您可拨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进行反映,相关部门会安排专业人员核查处理。